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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多少年?

彭老师 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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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多少年?

行家解答: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因此,青苗补偿不是按年进行补偿,而是根据被征地前可能损失的青苗进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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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介绍

彭老师:助理会计师,从事多年企业财务工作。擅长企业账务处理,熟悉税务申报的具体操作、财务经营管理数据的指标分析。有多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明晰审计流程,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审计经验、国有开发投资企业债券发行成功的经验,涉及制造业、新媒体以及新能源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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