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彭老师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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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离婚时如何分割?

行家解答: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身体受到伤害一方的个人专属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提示】本解答系行家的个人知识、经验和理解,平台不保证其正确性,仅供参考。

行家介绍

彭老师:助理会计师,从事多年企业财务工作。擅长企业账务处理,熟悉税务申报的具体操作、财务经营管理数据的指标分析。有多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经验,明晰审计流程,有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审计经验、国有开发投资企业债券发行成功的经验,涉及制造业、新媒体以及新能源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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