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08年5月15日,某酒店为了拓展业务,公开招聘礼仪小姐。陈某应聘成功,与酒店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凡与本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的礼仪小姐,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结婚。否则,按违约处理,要向对方交纳8000元的违约金。” 2009年2月,陈某与男友举行了婚礼。酒店得知陈某结婚,以违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由,于2009年6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陈某交纳8000元违约金。陈某认为酒店禁止员工结婚的规定,侵犯了自己的婚姻自由,酒店让其交纳8000元违约金不合法。因此,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撤销酒店的决定。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员工不能结婚吗?
查看答案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