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A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B.A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C.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责任
A.B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以其财产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
B.甲、乙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该1000万元的赔偿款项时,B会计师事务所才以其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B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有权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B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投资者无权要求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债权人只能要求甲清偿全部债务
B.债权人只能要求甲、乙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可以要求丙、丁清偿全部债务
D.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C.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D.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A.以其对甲的债权部分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债务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偿付债务
C.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各项权利
D.以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利润偿付债务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 1月届满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7年1月届满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A.甲公司对丙公司应承担清偿责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对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丙公司只能通过零盛公司的破产程序来受偿(2016司法考试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