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1996年甲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三间私房作价10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一年后以15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丙,丙居住一年后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丁居住期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4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A.丙
B.甲
C.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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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丙
B.甲
C.乙
D.丁
A.乙丙丁自甲死亡时取得六间房屋的所有权
B.丙丁办理更正登记时需要得到乙的书面同意
C.丙丁需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方才取得各自两间房屋的所有权
D.丙应分得房屋四间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A.甲与乙的协议为遗赠抚养协议
B.甲与乙的协议为遗嘱
C.保时捷车及别墅应归乙所有
D.乙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后取得该保时捷车及别墅的所有权
我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A. 甲的装修行为并无不妥
B.甲、丁之间的合同即使事后经过乙的追认,丙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宣告无效
C.如甲、乙决定将楼房出卖给戊,需要提前通知丙,丙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D.丁不构成善意取得,因为还没有完成物权登记
A.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婚前继承、婚后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
C.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D.婚后乙的父母出资为乙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