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拍卖企业对2003年6月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时发现,该企业有几笔业务的入帐,将资本性支出错划为收
2004年1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3年3月10日,甲企业收到一张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A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2)2003年4月1日,会计人员B发现一张由丙企业开具的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B要求丙企业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丙企业印章。
(3)2003年4月10日,会计人员C发现一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C仍以该原始凭证进行了账务处理。
(4)2003年5月10日,职工代表D要求在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张某的拒绝。
(5)2003年6月10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E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F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
(6)2003年7月10日,甲企业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两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由总会计师G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该批会计档案于7月14日销毁。
(7)2003年8月10日,厂长张某以总会计师G“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G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问题:
2004年1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以下简称“甲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3年2月15日,甲企业收到一张应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会计人员A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财务处理。 (2)2003年3月1日,会计人员B发现一张由丙企业开具的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B要求丙企业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丙企业印章。 (3)2003年4月4日,会计人员C发现一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C仍以该原始凭证进行了财务处理。 (4)2003年5月9日,职工代表D要求在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张某的拒绝。 (5)2003年6月7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E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P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 (6)2003年7月10日;甲企业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两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由总会计师G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该批会计档案于7月 14日销毁。 (7)2003年8月20日,厂长张某以总会计师G“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G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A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B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会计人员C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职工代表D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F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丁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甲企业在销毁会计档案的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7)张某撤销总会计师G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A.光华公司与该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因企业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光华公司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万元。
B.因该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市财政局由2003年4月5日对其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限15日内缴纳。
C.该企业厂长以企业名言借用荣和公司一辆轿车供其亲属使用,荣和公司要求返还。
D.该企业应于2003年6月8日向京普公司支付已购买并入库的材料价款5万元。因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京普公司要求提前支付货款5万元。
某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发生以下事项:(1)为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决定今后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由财务经理签字、盖章后就可直接报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2)经企业会计主管人员批准,该企业的一个客户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3年的有关会计档案,并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企业客户的经办人支付了复印费。(3)年底企业按规定进行结账,但提供的记账凭证未附原始凭证。(4)中外两方的出资者在合作过程中,就一些问题产生了分歧:①在总会计师设置的问题上,中方出资者强调要设置总会计师,以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的领导,而外方则认为已有单位领导分管,故没有必要再设置总会计师。②在对企业账目审计的问题上,中方出资者坚持要求聘请注册会计师审计本企业账目,而外方认为企业内部有审计部门,可以进行审计,故不必再聘请外部审计人员。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1)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甲公司对2004年以前的会计资料进行复核,发现以下问题:
①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已于200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决算及结转固定资产手续。2003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2190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的专门借款在2003年7月至12月期间发生的利息5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支出140万元。
该办公楼竣工决算的建造成本为20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004年1月1日,甲公司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②以400万元的价格于2002年7月1日购入的一套计算机软件,在购入当日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处理。按照甲公司的会计政策,该计算机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确认入账,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③“其他应收款”账户余额中的600万元未按期结转为费用,其中应确认为2003年营业费用的为400万元、应确认为2002年营业费用的为200万元。
④误将2002年12月发生的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1000万元,记入2003年1月的其他业务收入;误将2003年12月发生的一笔销售原材料收入2000万元,记入2004年1月的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2002年的毛利率为20%,2003年的毛利率为25%.(2)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1月1日,甲公司进行如下会计变更:
①将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由原来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账龄分析法。2004年以前甲公司一直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5%计提坏账准备。2004年1月1日变更前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20万元。甲公司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账龄,以及2004年起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项目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200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
3000万元
500万元
300万元
200万元
2004年起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0%
20%
40%
100%
②将A设备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年数总和法。A设备系公司2002年6月购入并投入使用,入账价值为3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00万元。该设备用于公司行政管理。
(3)2004年7月1日,鉴于更为先进的技术被采用,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决定将B设备的使用年限由10年缩短至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设备系2002年12月购入,并于当月投入公司管理部门使用,入账价值为10500万元;购入当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00万元。
假定:(1)甲公司上述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方法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2)上述会计差错均具有重要性。
要求:(1)对资料(1)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
(2)对资料(2)中甲公司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进行的会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3)根据资料(3)中的会计变更,计算B设备2004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难逃法网
2003年6月至8月,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联合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一举成功查处并破获了陕西某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案,公司法人代表杨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陕西某冶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商业企业,主要从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工具和仪器仪表等产品的销售业务,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法人代表杨某,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于2003年6月,在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为实现少缴税款的目的,涉嫌让他人为公司虚开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8份,已申报抵扣应纳税款合计38 037. 95元;涉嫌让他人为公司虚开伪造的陕西及其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14份,已申报抵扣应纳税款合计900685.20元。鉴于案情重大,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立即请求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提前介入侦查,随即双方成立专案组,联合调查此案。
专案组采用票账核对、询问等方法对公司进、销项税金及财务核算资料进行了检查,并于6月19日至7月1日远赴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及山西省永济市调查取证,于7月2日至7月10日赴北京将该公司取得涉嫌伪造的1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送权威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经查证,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于2000年12月至2002年初期间,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打电话到其公司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员处,以现金支付票面价税合计8%手续费的方式,分两次在西安市玉祥门机电市场门前、三府湾汽车站门前取得由其提供已填写完整的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8份,记录进项税额合计38037.95元,并于当月申报抵扣应纳税款。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于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打电话到其公司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黄姓男子处,以现金支付票面价税合计6.5%至9.2%手续费的方式,分多次在西安市南稍门什字西南角人行道、大庆路石榴花宾馆门前、解放路陇海大酒店门前、尚德门西城门、尚武门内蔬菜农贸市场、北大街什字西天桥、方新村601公共汽车路西车站、大庆路汽车市场门前取得由其提供已填写完整的陕西及其他省、市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114份,发票记录进项税额合计900685.20元,公司已分别于当期申报抵扣应纳税款。经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科学技术研究所技术鉴定,上述114份发票均属伪造。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又于2002年12月,向购货单位——宁夏某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开具“大头小尾”陕西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存根联、记账联记录税额合计5287.01元,抵扣联、发票联记录税额合计55431.11元,偷税50134.10元。
公司法人代表杨某,为使其虚开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记录税额实现抵扣应纳税款,由供票人处取得私刻的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北关分理处付款转讫专用章一枚,于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伪造该分理处电汇付款凭证19份,金额合计842600.00元。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部门以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3年6月11日将此案移送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缴税款。2003年6月12日,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2003年7月18日,公司法人代表、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03年12月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第1款、第674条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另追缴奔驰E300型、桑塔纳2000型及松花江牌微型客车各一辆,没收现金4万元,上缴国库。
根据以上资料,试分析:杨某违法的目的是什么?采取了什么做法?构成什么罪?
A.49250
B.48750
C.50000
D.50150
A.专科毕业证书
B.高中毕业证书
C.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D.会计专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