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拦住丙某的汽车之后,持刀威逼丙某交出财物。结果只有几百元钱,甲乙很不甘心。上车持刀逼迫丙某开车回家,劫持丙某到丙某的家中,拿走3万元现金。然后又拿着丙某的存折,挟持丙某到银行中取出20万元现金。另有一个30万元的存折一时无法取出。甲乙把存折交还丙某,但要其打30万元的欠条。丙某被迫打30万元的欠条后,甲乙才放了丙某。甲乙的行为不成立:()
A.绑架罪
B.绑架罪和抢劫罪
C.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
D.抢劫罪
A.绑架罪
B.绑架罪和抢劫罪
C.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
D.抢劫罪
A.绑架罪
B.绑架罪和抢劫罪
C.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D.抢劫罪
A.便衣民警甲带着联防队员夜间巡逻,见到一辆卡车停在路边,车上没有人,便上去查看,正巧该车的司机某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某乙便手持铁棒呵令某甲下车,甲误以为是坏人袭击,便开枪将某乙打伤
B.甲、乙、丙同在饭馆喝酒,甲乙因故争吵并纠打起来,两人越打越激烈,最后各抄起一把菜刀要拼命丙将二人劝开,先在一旁劝说甲,乙突然一刀刺向甲,造成重伤
C.甲的邻居乙是精神病人,一日,甲忽然看见乙持刀追逐其年龄只有8岁的儿子。为了使儿子免遭不测,甲随手操起一根铁棍将乙打倒,经查乙被打成左脚粉碎性骨折
D.甲骑车不慎撞到行人某乙,乙上前对甲拳脚相加,导致甲鼻口流血,扬长而去。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 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贩卖毒品罪
B.强迫他人吸毒罪
C.盗窃罪
D.抢劫罪
A.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也是胁从犯
B.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
C.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子、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D.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丁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也是胁从犯
B.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
C.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子、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D.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丁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也是胁从犯
B.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
C.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子、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D.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丁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