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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案情:被告人李某,1983年3月7日出生,于2000年1月28日在另一被告人胡某的指示下,秘密从窗户爬入民

居,盗窃金项链一条(价值3000元)和现金1万余元。后李某经胡某“点拨”,将该项链拿到本地黄金地下市场出售,获利1000元,并分给胡某800元。2000年2月15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审理期间,李某又交代了胡某多次指使其他未成年人入户盗窃的犯罪行为,经查属实。2000年3月2日,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问题:假定你被聘请为李某的辩护律师,请针对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辩护词,最大限度地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答题要求: (1)文书种类的选择恰当,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定性准确; (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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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李东与张恒于198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生有一名男孩。199

根据以下案情材料,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李东与张恒于1987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生有一名男孩。1994年初,张恒在外出打工的结识宋源,后两人在外地同居达2年之久,并生有一女孩。之后,张恒通过打骂李东以图离婚,但李东考虑孩子缘故没有同意。后来,宋源与其私生女搬至李东家中居住。李东认为张恒与宋源犯重婚罪,向法院起诉。

自诉人:李东,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现住XX省XX县XX村。

被告人:宋源,女,XX年X年X月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住XX省XX县XX村。

被告人:张恒,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农民,住XX省XX县XX村,系自诉人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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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案,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以前送达被告人李某。

A.3 日

B. 7日

C. 10 日

D.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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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某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张某私下接受被告人李某亲属宴请,收受其赠送的名贵茶叶数盒,违规向李某案件的承办法官打听案情并告知李某亲属,严重影响了该案的正常审理。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禁令。

A.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B.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C.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D.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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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李某以信件向王某发出要约,3月3日,李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加盖3月5日邮戳发出;3月7日,信件送达王某家中;王某因事外出,直至3月13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要约的生效时间为()

A.3月3日

B.3月5日

C.3月7日

D.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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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
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时间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问题:

一审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该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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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被告人李某于2005年5月10日因贪污公款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到2007年5月9日缓刑考
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年3月20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问:

(1)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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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四)阅读下面材料。回答133—136题。李觐于3月1日向信用社提出贷款10万元,兴办一养鸡场,并打算以价值l0万元的组合音响一套作抵押。3月5日信用社打电话告知同意,次日双方在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合同中也未对利率加以约定。3月7日,李觐领取了首批5万元贷款。3月9日,李觐之妻突然病倒,李觐的钱及贷款也已投入养鸡场建设中去,李觐只好向熟人借钱,方辉同意借给其1万元,借期1年,利率l0%,但先行将该利息扣除,并当即交付了9000元钱。同时约定以李觐的组合音响为质押,但仓促间并未来得及把该音响交给方辉。因钱不够,李觐又向同学王群借钱2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李觐之妻出院时王群把钱给李觐,双方未约定利息。根据此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133.李觐与信用社间的贷款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A.3月1日

B.3月5日

C.3月6日

D.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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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李觐于3月1日向信用社提出贷款10万元,兴办一养鸡场,并以价值10万元的组合音响一套作抵押的打算。3
月5日信用社打电话告知同意,次日双方在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上签字。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在合同中也未对利率加以约定。3月7日,李觐领取了首批5万元贷款。3月9日,李觐之妻突然病倒,李觐的钱及贷款业已投入养鸡场建设中去,李觐只好向熟人借钱,方辉同意借给其1万元,借期1年,利率10%,但先行将该利息扣除,并当即交付了9000元钱。同时约定以李觐的组合音响为质押,但仓促间并未来得及把该音响交给方辉。因钱不够,李觐又向同学王群借钱2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约定李觐之妻出院时王群把钱给李觐。双方未约定利息。根据此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

李觐与信用社间的贷款合同自何时起生效?()

A.40603

B.40607

C.40608

D.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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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下列关于刑事拘留后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做法正确的是()。

A.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王某拘留后的第3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赵某涉嫌流窜盗窃犯罪,对赵某拘留后的第30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C.关某、李某涉嫌强奸罪,因案情较大,对关某、李某拘留后的第7日,公安机关报请检查机关批准逮捕

D.刘某涉嫌团伙抢劫犯罪,因同案人员到案时间不一,对刘某拘留后第35日,公安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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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请结合下列案例分析论述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 案情:被告人邹某,女,31岁,某县幼儿教师。
某日上午10时,被告人邹某带领4名幼儿外出游玩。走在最后面的一个幼儿李某(男,5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邹见状惊惶失措,但不肯跳入粪池中救人,只向行人大声呼救。此时,有一中学生田某 (男,16岁)路过此处,闻声后立刻跑到粪池边观看,并同邹在附近找到一根小竹竿,探测粪池深浅,测得粪水约75公分(半人深),但邹、田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幼儿,只是一起高呼求救。最后,农民范某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但为时已晚,幼儿被救上来时,已经停止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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