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赵先生向人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拖拉机保险,保险期间内,将车停放在公共停车场时被其它车辆碰撞,未找到肇事方。经人保公司鉴定,赵先生车辆损失金额2000元,则人保公司应赔付赵先生()元。
A.2000
B.1800
C.1600
D.1400
A.2000
B.1800
C.1600
D.1400
A.2000
B.1600
C.1400
D.900
A.2000
B.1600
C.1400
D.900
A.2000
B.1800
C.1600
D.1400
A.2000
B.1700
C.1400
D.不赔付
A.15%
B.10%
C.5%
D.无免赔
事故简介:2013年3月15日,林某驾驶标的车(主车A1111,挂车A111)与对向张某驾驶的微型货车(B2222,交强险投保于人保)相撞发生事故,致三者车驾驶员张某及三者车乘员杨某受伤,两车损坏。林某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责。
损失情况:标的车车损0.5万元,三者车损8万元;张某人伤损失10万元(含医疗费4万元),杨某医疗费1200元。
标的车承保情况:主车A1111:投保交强险;足额投保车损险,三者险50万元,不计免赔险(车损、三者)。挂车A111:交强险于2013年1月已到期,未续保;足额投保车损险,三者险5万元;不计免赔险(车损、三者)。
请问:标的车承保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项下各应赔偿哪些项目及金额(主挂车分开计算)?依据是什么?
甲车(家庭自用五座客车)于2010年2月3日在人保公司投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1万元),3月8日,发生与乙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本车上1人受伤的事故。该车受损严重,经我司与被保险人协商,同意按推定全损处理,该车按新车购置价15万元金额投保,已使用52个月,扣除残值2万元,甲车司机医疗费8000元,误工费3000元,第三者车损5000元,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甲车主责、乙车次责。
问:人保公司如何赔付?(10分)
甲某于2010年2月为爱车在人保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1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双方碰撞事故后,经交警确定甲某负主要责任,对方车负次要责任。经保险公司核定对方车辆修理费用3000元,施救费用100元,对方车上一人
伤,医药费7000元、诊疗费2000元、误工费4000元、后续治疗费3000元。计算人保公司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