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实物资产出资的价值进行鉴定时,以下各项依据中最具有证明力、最权威的依据是
A.资产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B.所投实物资产的原始发票
C.商检部门出具的价值鉴定书
D.投资协议章程规定的价格
A.资产评估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B.所投实物资产的原始发票
C.商检部门出具的价值鉴定书
D.投资协议章程规定的价格
W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中方)和乙公司(外方)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章程规定:W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人民币,于2004年9月30日前一次缴足。甲公司出资2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00万元,实物资产(厂房和设备)1500万元;乙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以美元140万元出资),专利技术300万元。
甲公司于2004年9月8日,缴存货币资金400万元,9月15日出资的厂房、设备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300万元,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乙公司于9月27日汇入开户行14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8.30),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陈林、夏立于2004年10月3日完成了对W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勤审验,并按约定应于2004年10月9日前提交验资报告。
要求:请代注册会计师填列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表,并编制验资报告。
附件一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币种: 货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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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
B.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
C.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D.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
资料:振兴有限公司经批准由A公司(中方)和B公司(外方)共同出资组建,现正申请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根据经批准的合同、协议和章程的规定,振兴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由A、B双方分两期于2007年3月31日前缴足,A公司出资18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出资币种为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200万美元,实物资产1150万美元,无形资产450万美元,B公司应出资12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币种为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600万美元,实物资产400万美元,无形资产200万美元。
实际出资情况如下:A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缴存中国银行星城湘江分理处振兴有限公司临时账户151.81万美元,实物资产(厂房和机器设备)经评估作价为404.82万美元,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经评估作价450万美元。以上合计投入1006.63万元。B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缴入中国银行星城湘江分理处振兴有限公司临时账户450万美元,投入实物资产经评估作价为172万美元。实物资产是我国市场价格较低的电子设备,符合合同规定。此外,A公司和B公司的实物资产均尚未办产权转移手续。
星城第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彭友、范国民于2007年3月31日接受委托,随即赴振兴有限公司进行验资,4月5日完成审验工作,4月8日如期提交了验资报告。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注册会计师彭友和范国民的身份编写验资报告,并填写验资报告(附件1“投入资本明细表”)。
投入资本明细表
被审验单位:______ 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
货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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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进行审验时,对外方投资者投入的进口实物资产,其价值应当以()作为确认依据。
A.采购发票注明的价格
B.投资协议中双方协商的价值
C.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
D.商检部门出具的《财产价值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