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 题 关于减刑适用的起始时问和间隔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是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一次减刑至8年
B.乙是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一次减刑至9年有期徒刑,而后在1年内又有重大立功表现,仍然不可以减刑
C.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D.被判处不满l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
A.甲是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一次减刑至8年
B.乙是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已经一次减刑至9年有期徒刑,而后在1年内又有重大立功表现,仍然不可以减刑
C.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D.被判处不满l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
A.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B.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C.减刑、假释制度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D.我国刑法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
A.管制是限制自由刑,通常适用于较轻的犯罪,是最轻的一种主刑
B.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一种刑罚方法
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必将在监狱中度过终生
D.死缓是一种重要的刑罚种类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B.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经过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假释的决定权与程序和减刑完全不同
D.累犯可以适用假释
A.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除外
B.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原判的1/2
C.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D.对人民法院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5年
A.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B.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
C.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D.对于累犯不得减刑
A.某甲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一次给予减刑4年
B.某乙被判处无期徒刑,执行期间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准减刑,减为14年有期徒刑
C.某丙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因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被减为19年有期徒刑
D.某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在服刑期间悔改表现突出,法院一次给予减刑3年
A.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宣告缓刑
B.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假释
C.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两天
D.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减刑
关于减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5年
C.犯罪分子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应当减刑。
D.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