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为向乙索要借款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了乙跟他商量借钱事宜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A.原始的直接证据
B.原始的间接证据
C.派生的直接证据
D.派生的间接证据
A.原始的直接证据
B.原始的间接证据
C.派生的直接证据
D.派生的间接证据
A.原始的直接证据
B.派生的间接证据
C.派生的直接证据
D.原始的间接证据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A.终结该诉讼
B.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C.延期审理
D.中止该诉讼
A.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应当告知甲先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B.法院不能受理该案,因为被告在起诉时下落不明
C.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且应在审理过程中同时宣布乙失踪人
D.法院可以受理该案并应用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2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因为龙家一时凑不出2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2个月后交付。2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4个月,区家兄弟多次催促龙甲,龙甲推辞说自己没钱,让他们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龙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弟兄向龙乙索款,又未果,无奈之下区家三兄弟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家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遂将3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甲出差在外,龙乙便与区乙、区丙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乙支付18000元作为购房款给区家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甲时,其以当时自己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2万元支付。
问题: 1.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与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共同诉讼?
2.法院受理时将区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3.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
B.甲与乙因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决定将该案改为简易程序审理
C.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D.只有共同被告一方为2人的共同诉讼案件
A.甲的承认行为只对其个人有效
B.乙的抗辩行为对全体有效
C.乙的抗辩行为只对甲有效,对没有到场的丁无效
D.乙的抗辩行为只有经过甲和丁同意后才对他们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