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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某电视机厂于1993年5月申请“青岛牌”商标用于其生产的电视机上,该申请被商标局驳回,电视机厂不服。另一录音机

厂见某电视机厂被驳回,于是在自己生产的录音机上使用未注册商标“青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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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海信的前身为()

A.1969年建厂的青岛无线电二厂

B.1979年建厂的青岛无线电二厂

C.1979年建厂的海信电视机厂

D.1969年建厂的红灯牌电视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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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电视机厂甲厂生产的“菊花”牌电视机,质量优良,价格适中,售后服务好,深受广大用户欢迎。后该厂的
一名技术人员受聘于邻省一家生产“中意”牌电视机的工厂,担任了乙厂的技术副厂长,为扭转乙厂亏损落后的生产局面,乙厂一方面在技术上加大力度进行革新改造,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改变产品名称打开销路。当得知甲厂的商标还未注册的情况下,便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菊花”牌商标。此后,产品销路大有好转。甲厂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该品牌首先是自己创出,先使用为由,要求乙厂停止使用该商标。而乙厂则认为该商标自己已经注册,享有商标专用权,要求甲厂停止使用。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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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美国H公司来华投资后,在其经营的餐厅上一直使用在中国北京消费者中有相当知名度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
,在北京设立20余家连锁店。该公司的“红蓝白”装饰牌幅1993年获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公司于1993年向商标局申请“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服务商标,至1995年5月仍未获准。M快餐店于1993年4月开业,自开业以来在其横幅牌匾上打上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其横幅牌匾的颜色依次为红白蓝,其霓虹灯招牌上亦标有“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字样。1993年经H公司请求,北京市某工商所责令M快餐店将其横幅牌匾上的“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以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去掉。快餐店则仅将其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国”、“州”两字去掉,将字样改为“美加牛肉面大王”,“国”、“州”两字在横幅牌匾及霓虹灯上的空缺处仍能模糊辨认。于是H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M快餐店侵权。

问题:本案应如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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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第 73~75 题: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四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o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o月15目,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不当得利,应当返还。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第 73 题 在本案中,王春林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提出再审申请?()

A.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B.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未经质证的

C.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D.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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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A银行“人民理财月计划3号”,投资币种为人民币,投资期限为6个月,投资起点金额为50000元,该投资收益与B现金富
利基金收益相关,年收益率为2.5%。客户广州电视机厂于5月6日投资50万元,购买理财月计划3号。

[要求] 编制购买及支付本息时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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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下列各项中,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包括( )。

A.杨某将其电视机交李某保管,1992年3月的一天李某将电视机摔坏,1993年2月杨某提出赔偿请求

B.1967年5月乙欠丙的3000元债务到期未付,1970年9月丙请求乙偿还欠款

C.债务人应于1988年6月还清欠款,却分文未还。1990年2月债权人提起诉讼

D.1988年4月李某的权利被张某侵害,直至2007年8月李某才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且在这之前李某也不存在应当知道的基础。2009年2月李某提起诉讼

E.1970年3月甲拒付应付乙的租金500元,1982年2月乙为此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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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于1963年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了“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企业名称。南京张小泉刀具厂
于1992年8月24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了“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企业名称。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生产的菜刀商标为“张小泉”牌,1989年1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登记,取得“张小泉”商标专用权。南京张小泉刀具厂开办后,未申请使用注册商标,在其菜刀产品上使用非注册商标“小泉”牌,同时,在该产品及其包装盒上刻印有“南京张小泉”和“张小泉”字样。为此,杭州张小泉剪刀厂曾与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交涉处理此事。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于1992年9月30日致函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称其从1992年10月1日起终止在剪刀和菜刀上刻印“南京张小泉”字样。在1992年10月28日的双方会议备忘录上,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亦承认库存菜刀有4000余把。1992年12月13日,双方再次交涉,将南京方使用的“南京张小泉不粘刀”、“中国江苏南京张小泉”钢印各一枚交由有关部门封存。

1993年2月,杭州张小泉剪刀厂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诉称,被告南京张小泉刀具厂使用“张小泉”作为其企业字号,并在其产品菜刀上刻上“南京张小泉”字样,采用与原告同类产品十分相似的产品包装,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企业名称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企业名称侵权损失10万元,商标侵权损失1万元。

被告南京张小泉刀具厂辩称,“南京张小泉刀具厂”系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不构成对原告企业名称权的侵权。至于在产品上打印“南京张小泉”字样,是为了产品进入市场,便于消费者识别。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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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生产容声牌冰箱的广东科龙公司1993年投资建成了空调器厂,这种发展新业务的方式属于()。

A.产品开发

B.同心多角化

C.市场开发

D.水平多角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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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生产容声牌冰箱的广东科龙公司1993年投资建成了空调器厂,这种发展新业务的方式属于()

A.产品开发

B.同心多角

C.市场开发

D.水平多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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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山东济南某外贸公司从日本进口一批数码相机,该批数码相机于2004年3月18日抵达青岛口岸,并于19日向青岛海关申办了转关手续,运往济南。4月21日,该批货物到达济南,但因故未立即向济南海关办理申报。该公司于5月20日才向海关办理该批货物的申报,经海关审定该批数码相机的完税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注:“五一”假期为5月1日至5月7日)第 76 题 该转关属于何种方式?()

A.直转转关

B.中转转关

C.提前报关转关

D.以上都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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