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I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II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的证明
Ⅲ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IV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A.I Ⅲ
B.II IV
C.I II Ⅲ IV
D.I Ⅲ IV
A.有公司住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C.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D.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A.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2名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1名以上,200名以下
C.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2名股东发起设立
D.可以成立1人独资小额贷款公司
A.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B.至少要有1名企业法人股东,其余人数不限制
C.股份有限公司应由2名至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股东总人数由公司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4名
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字、盖章;
B.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C.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遗漏;
D.公司章程可以充分体现公司意念,也可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字、盖章;
B.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C.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遗漏;
D.公司章程可以充分体现公司意念,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