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B.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C.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A.75%
B.50%
C.175%
D.150%
外商投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全额扣除,不加计扣除。( )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200%加计扣除。( )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2008—1—20,单)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A.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B.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的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人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
C.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D.赞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