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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贸易合同,价格CIF。A公司依合同的规定把货物用水桶装妥后交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运输,承运人

接托运人要求将货物装在水线以下远离锅炉的舱位,然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船到目的港时发现木桶全部被压碎,造成货物损失约25万美元。B公司作为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承运人以途中遇到大风浪使船舶剧烈颠簸和托运人对货物包装不当为由拒赔。

问:承运人对此项损失是否应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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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CIF汉堡的买卖合同,下列正确的是()。

A.货物须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向货交承运人时转移

C.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货物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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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签订了一批金额10万美元CIF KOBE的工艺品出口合同,付款方式为:30%前T/T(USD30000.00),70%信用证(USD70000.00)。来证中对保险加成未做规定,按惯例,则保险单据上的保险金额应为( )。

A.USD100000.00

B.USD110000.00

C.USD77000.00

D.USD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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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美国的A公司在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的同时,又与加拿大的B公司签订了同样内容的销售合
同,对美国的A公司而言属于()

A.过境贸易

B.一般贸易

C.转口贸易

D.间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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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我国某公司与韩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进口电子零部件的合同,合同规定采用CIF术语。合同订立后,韩国公司按时发货。我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破裂,货物严重受损。韩国公司出具离岸证明,证明货物损失发生在运输途中。对于该批货物的运输风险双方均未投保。试问上述风险损失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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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美国的A公司在与我国某出口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的同时,又与加拿大的B公司签订了同样内容的销售合同,
对美国的A公司而言这属于()。

A.过境贸易

B.一般贸易

C.转口贸易

D.间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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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作为买方,和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作为卖方,签订了一份成套设备买卖合同。关于
本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双方可以约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但是不能修改《公约》中的规定

B.若双方约定B公司负责运输,且价格术语为CIF,则双方关于投保险种的问题适用公约》的有关规定

C.若甲国为中国,则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者证明

D.若B公司出售的成套设备,是通过拍卖方式销售给A公司的,则关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适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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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我某出口公司以CIF条件与意大利客商签订了一份出口500吨大豆的合同,每吨200美元。合同规定:双线新
麻袋包装,每袋50千克,以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付款。我公司凭证出口并办妥了结汇手续。货到后,买方来电称:我公司所交货物扣除皮重后不足500吨,要求我方退回因短量而多收的货款。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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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案情简介:2003年12月16日,韩国朴氏公司与越南阮氏公司签订了购买10000立方米某种木材的买卖合
同,价格是每立方米200美圆,于2004年4月30日前交货。合同签订后,越南阮氏公司立即联系货源,由于当时某种木材市场需求量很大,供货成问题,越南阮氏公司向韩国朴氏公司要求推迟交货期,遭到韩国朴氏公司拒绝。2004年国际市场某种木材价格上涨,越南阮氏公司要求韩国朴氏公司抬高合同价格,也遭到拒绝。4月30日前,越南阮氏公司未能履行交货义务。到6月份,国际市场某种木材价格已涨到每立方米350美圆。韩国朴氏公司于6月2日购入10000立方米某种木材。8月15日,韩国朴氏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越南阮氏公司赔偿韩国朴氏公司于6月2日购入10000立方米某种木材的价格与合同价格的货款之差额。"

试问:韩国朴氏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是越南阮氏公司,还是韩国朴氏公司应该对产生的额外损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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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营业地位于中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美国的乙公司于2000年3月签订了一批买卖鱼粉的合同。合同
约定甲向乙出售50吨A等鱼粉,2000美元/吨,CIF纽约,2002年5月装船。合同订立后,国际市场上鱼粉的价格下跌,乙公司在2000年4月向甲公司发出通知称其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此种情况下,甲公司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采取的救济措施可以有: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根本违反合同,甲公司可根据公约行使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同时,甲公司享有向乙公司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

B.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实际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法院没有义务做出判决要求具体履行此一义务,除非法院依照其本身的法律对不属于公约范围的类似销售合同愿意这样做

C.在国际市场鱼粉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为防止损失扩大,甲公司可以先转售合同中规定的50吨鱼粉,然后向乙公司主张差价损失

D.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日 期为2000年5月,所以当乙公司4月份时提出拒绝履行合同时,甲公司尚不具有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需等到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时,判定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甲公司才获得了公约规定的相应的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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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007年11月8日,中国浙江宁波易天公司与加拿大多莱贸易公司于以CIF(哈迪港)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国向加拿大出口一批麻纱窗帘布的合同,合同约定以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付款。2007年11月15日,加拿大公司通过加拿大迪生银行温哥华分行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日。由于中国宁波易天公司准备货源不利,货物于2008年1月7日才完成装船,承运人为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运输合同受《汉堡规则》调整)。为了获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中国易天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注明2007年12月20日已装船的提单。后因船舶延迟到达哈迪港,造成收货人加拿大多莱公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延迟履行,因而导致一些需方公司向多莱公司提出了索赔。对于该案,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本案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属于预借提单

B.本案加拿大莫荷远洋运输公司应当承担延迟交货的责任

C.因为本案存在欺诈事实,银行有权拒绝收单付款

D.根据UCP600,开证行的审单期不得超过收单翌日起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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