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和处置的要求:检验有关人员对检验的记录和判定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对产品(单件或批)是否可以“()” 、“放行”作出处置。
A.使用
B.销售
C.接收
D.采购
A.使用
B.销售
C.接收
D.采购
A.对合格品准予放行,并及时转入下一作业过程(工序)或准予人库、交付(销售、使用)
B.对不合格品,按其程度分别情况作出返修、返工或报废处置
C.对批量产品,根据产品批质量情况和检验判定结果分别作出接收、拒收、复检处置
D.提交检验报告,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置
A.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检查标本或病人是否有错误,操作是否正确,在各个环节无误的情况下,确认“危急值”结果
B.立即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复述准确无误,在班医师立即做出相应的处理,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C.病区接到报告“危急值”与病人临床征象不符时,应及时与相关检查(验)科室沟通,再次确认,必要时重新检查,避免误诊误治
D.将病人的信息和检查结果的报告人、处理情况记录在统一的“危急值”登记本。接听报告人、处置医师必须手写签字
A.对船舶提出修理要求;
B.在受到港口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时,上船检查和检验
C.如确认船舶或其设备的状况在实质上与证书所载情况不符,或船舶不符合“出海航行或对船舶或船上人员均无危险”的条件时,该验船师要求船舶采取纠正措施;
D.如船舶未能采取此种纠正措施,则撤消该船有关证书,并应及时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A.对船舶提出修理的要求
B.在收到港口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时,上船检查和检验
C.在执行法定检验时,如确认船舶或其设备的状况在实质上与证书所记载不符,或该船不符合“航行或对船舶和船上人员均无危险”时,立即要求对船舶采取纠正措施。如对船舶未能采取相应纠正措施,则应撤销该船的有关证书,并报告海事局
D.对船舶提出安全检查要求
A.有效地防止出现成批不合格品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
B.确认过程(工序)形成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C.确认作业(工艺)过程是否受控
D.确认有关作业(工艺)参数、作业环境条件、设备状态、作业方法、作业(操作)人员是否需要调整等
A.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B.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的要求
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签证人员应报监理单位确认、备案
D.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A.项目技术部质量核查记录
B.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C.班组质量检查原始记录
D.工程报检单
A.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按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提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验、检测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B.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C.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有关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
D.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可以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