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目的:练习综合业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案情说明: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2004年7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1日,期初结存已税烟丝20吨,单价10万元。
(2)8月3日,购进已税烟丝60吨,单价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烟丝已于8月10日入库。
(3)8月6日,发往E市B烟厂烟叶一批,委托B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15万元,支付加工费用6万元(不含税价),B烟厂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扣代缴了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8月20日,委托B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一半对外销售,取得收入28万元,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
(5)8月27日,销售卷烟1000箱,取得收入1000万元,零售20箱,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
(6)8月28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卷烟包装物押金2.34万元。8月31日,库存外购已税烟丝5吨,单价10万元。
实训要求: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各种流转税税额(费)。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A牌卷烟,2020年1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支付收购价款360万元、另支付10%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了烟叶税,开具合法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5万元。
(2)将收购的烟叶全部运往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40万元、代垫辅料10万元,本月收回全部委托加工的烟丝,乙企业已代收代缴相关税费。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80%生产A牌卷烟1400箱。本月销售A牌卷烟给丙卷烟批发企业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丙企业2%的折扣。
(4)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剩余的20%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150万元。
(5)购入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2.6万元;购进经营用的运输卡车1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
已知:A牌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相关票据已在当月勾选抵扣或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69.业务(1)甲厂应缴纳烟叶税()万元。
A.36.00
B.72.00
C.79.20
D.43.20
70.业务(2)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227.23
B.177.86
C.206.86
D.162.43
71.业务(3)甲厂应纳消费税()万元。
A.666.06
B.679.50
C.500.57
D.514.01
72.业务(4)甲厂应纳消费税()万元。
A.3.63
B.9.43
C.0
D.45.00
73.业务(2)和业务(5)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万元。
A.10.40
B.11.50
C.8.90
D.13.00
74.甲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117.43
B.111.73
C.122.33
D.114.83
1.生产卷烟所需烟丝15万元,其中5万元外销给其他烟厂,其余部分直接用于本厂生产卷烟。
2.销售卷烟5标准箱,售价12万元,烟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3.委托加工雪茄烟所需烟丝6万元,由加工单位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该公司期初无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烟丝为2万元。
4.销售雪茄烟10万元,烟已发出,货款已收讫。已知公司卷烟适用45%的销费税率,计算如下:
150000×30%+120000×45%+5×150+100000×25%-(60000-20000)×30%=112750(元)
请分析该公司当月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指出正确的做法。
发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和烟丝,2010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8月1日,期初结存烟丝买价20万元,8月31日,期末结存烟丝买价5万元。
(2)8月3日,购进已税烟丝买价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验证。
(3)8月6日,发往A烟厂烟叶一批,委托A烟厂加工烟丝,发出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加工费8万元,A烟厂没有同类炯丝销售价格。
(4)8月20日,委托A烟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出售一半取得收入25万元,生产卷烟领用另一半。
(5)8月27日,销售卷烟20大箱,取得收入100万元,销售外购烟丝取得收入10万元。
(6)8月28日,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卷烟包装物押金23400元。
(7)8月29日,收回委托个体户张某加工的烟丝(发出烟叶成本为2万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该处同类烟丝销售价格为3万元),直接出售取得收入3.5万元。
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9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①购进A种烟丝一批,取得已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供货方代垫运费0.1万元,货款及运费已付,取得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600元,建设基金为200元,保险费为100元,装卸费为100元。A种烟丝本月有一半被生产甲、乙两种卷烟所耗用。
②购进无需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款项已支付。
③接受某公司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④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火灾损失,账面成本为3万元,等待处理。
⑤销售甲种卷烟8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⑥以自产乙种卷烟2箱1万元(成本价)赠送友好单位。
⑦从农民手中收购一批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金额20万元。
⑧将收购的烟叶发给丙公司,委托丙公司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0.5万元,增值税850元;取得丙公司开具的专用发票。
⑨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价款为18万元,增值税额为3.06万元。
已知:成本利润率为10%,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为每箱150元,甲种卷烟比例税率为56%,乙种卷烟比例税率为36%,增值税率17%。
要求:(1)计算烟厂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2)计算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