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经纪人李旭做店面接待时接到客户王女士的委托,想在附近买一套三居室,与老人一同居住,详细了解客户需求后,他为王女士匹配了一套房源,马上形成了带看。带看后王女士对房子比较满意,但是对小区环境不是很满意,因为自己还有一个2岁的孩子,需要老人帮助自己照顾,希望能人车分流。6. 如果李旭要在带看后引导王女士回店,可以怎样表达()
A.咱们再在系统里找找其他适合您的房源
B.咱们回店再看看本房照片
C.咱们回店我用商圈图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商圈
D.客户回店是公司的规定,您配合一下
AC
A.咱们再在系统里找找其他适合您的房源
B.咱们回店再看看本房照片
C.咱们回店我用商圈图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商圈
D.客户回店是公司的规定,您配合一下
AC
A.做得对,有利于李某和其丈夫讨论性话题,并得到及时治疗
B. 不应该告诉她女用安全套,因为她就会关注女性的权利
C. 做的不对,没有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D. 这样,可能使夫妻关系恶化
A.产权转险风险
B.产权瑕疵风险
C.承诺不当风险
D.房地产经纪人员道德风险
A.接一顾二呼三,可以接待好当前的顾客又能安抚到后面的顾客
B.视情况而定,如果忙不过来接到好当前的顾客即可
C.顾客多的时候执行好收银即可,可以不用进行建议性销售
D.顾客多的时候也应该执行好建议性销售,营造促销的氛围
之前王石并未看过房源Y),房源Y的维护人李君进行了陪看。李君所在门店无此客户。两天后,与李君同店面的经纪人马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王石去复看房源Y,并成功签约,那么根据以上情形,以下说明正确的是()。
A、刘梅是跨店东带看人
B、刘梅是首看人
C、刘梅不可以获得业绩
D、成交经纪人马军不仅需要补偿刘梅跨店东带看业绩,还需承担信用分扣罚3分
被告人李某(男)与陈某(女),二人系夫妻,二被告人于2001年6月从贵州老家来到南京做水产生意,并在南京市某小区租用一间民房居住,两人在其租住的民房内经常用数码相机自动拍摄两人各种性交姿态照片,其神秘举动引起房东怀疑,房东便向民警举报。2001年8月10日,二被告人又在房间拍摄裸体性交照片,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从现场查获二被告人已冲洗出的两人裸体淫秽照片八十余张,已经拍摄而尚未冲洗出来的照片约有一百余张。此案在公安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立案,检察机关以制造淫秽物品罪起诉,法院以制造淫秽物品罪对被告人李某、陈某定罪处罚。
问: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认定为制造淫秽物品罪是否正确?请从刑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说明理由。
案例二:被告人胡某(男,15岁)于某晚在歌舞厅遇见张某(女,13周岁,身高1.6米,体重62公斤),即上前与其搭话,并约其到自己宿舍玩,张某欣然答应。张到胡的宿舍后,两人谈笑风生,都表示今后愿意谈恋爱,2小时后两人发生性关系,之后两人也经常来往。此事被张某的母亲发现后告发。
案例三:2017年12月,王某在某市解放路自家附近遇见两个男青年挑逗其女友吴某,王某指责,遭到其中一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一便衣民警庞某路过,见状即抓住王某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身份。王某误以为庞某是对方的同伙,便拔出牛角刀刺伤庞某左臂(伤口长3厘米,深1厘米)后逃跑,庞某鸣枪警告,王某听闻枪声后停下来,被公安机关逮捕。
问题:1.运用罪刑法定原则分析案例一中李某的受贿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2.案例二中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3.案例三中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如果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这种情况在理论上被称为什么?
4.案例三中,如果庞某一开始就亮明身份,王某仍对其进行殴打伤害,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并说明理由?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成立犯罪,请说明理由?
A.保密权和隐私权
B.知情同意权
C.参与治疗权
D.基本医疗权
E.自主权
A.接到火灾警报后,李某立即前往扑救火灾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B.确认火灾后,王某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
C.确认火灾后,李某拨打“119”报警,详细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D.确认火灾后,王某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A、窦桂梅做出了匹配贡献,可以获得
B、窦桂梅未签约成功,不能获得
C、首看保护规则
D、跨店东带看保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