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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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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A.参加企业集资取得的利息
B.围债利息
C.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D.个人按规定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存人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
E.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获得的股息、红利
A.居民投资开放式基金的种类
B.投资开放式基金收益较高
C.货币基金应考虑不纳税因素
D.上市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