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16岁的吴某因杀害本县公安局局长李某的儿子而被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有关本案的回避,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哪些?()
A.吴某的父亲有权申请李某回避
B.李某的回避由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C.在回避决定之前,李某应暂停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D.如果吴某的父亲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内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吴某的父亲有权申请李某回避
B.李某的回避由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C.在回避决定之前,李某应暂停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D.如果吴某的父亲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在5日内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A.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人民法院院长
C.办案部门负责人
D.公安局局长
(1)我国刑法中,14-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包括哪些?
(2)我国刑法中除了年龄,还有哪些因素会对刑事责任能力产生影响?
(3)张某杀害吴某的行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王某(20岁)、李某(19岁)、张某(17岁)、刘某(16岁)因共同抢劫被公安局于2008年4月8日分别逮捕,并被共同关押在看守所某房间。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8年5月7日,人民法院组成未成年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王某、李某都聘请了辩护人,张某、刘某没有聘请,法院也没有为他们指定辩护人。2008年6月2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之后张父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张父无权提起上诉,予以驳回。判决生效后,四人均被羁押至某监狱执行。问:试分析该案例中公安司法机关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述理由。
A.对李某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
B.李某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
C.李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D.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A.李某无权独立提出回避申请
B.对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决定,不应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
C.不应以对张某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定理由为由,驳回回避申请;张某的回避申请符合法定理由,应当作出回避的决定
D.对侦查人员张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不应停止张某的侦查工作,张某也不应立即退出侦查活动,且对张某的回避,刑警队队长无权决定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意外事件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D.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A.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B.因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应负过失杀人的责任
D.因其行为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A.已经主动交代了违纪行为
B.检举了民政局局长的违法行为,且情况属实
C.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了损失
D.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