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营业用汽车损失险保险责任
A.碰撞、倾覆、坠落
B.火灾、爆炸
C.暴风、龙卷风
D.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A.碰撞、倾覆、坠落
B.火灾、爆炸
C.暴风、龙卷风
D.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A.不属于保险责任,因爆炸在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中属除外责任,但属于第三者责任
B.属车损险、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应属于碰撞责任
C.不属于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但交强险可以赔付
D.属于碰撞责任,但车损险中右前轮必须剔除不赔
A.不能赔付,不构成自燃责任
B.不能赔付,不构成火灾责任
C.不能赔付,因为是自燃原因导致的火灾,在非营业用汽车损失险中自燃属于除外责任
D.可以赔付,因为是自燃原因导致的火灾,在非营业用汽车损失险中自燃属于保险责任
A.30%
B.50%
C.70%
D.80%
一投保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车辆,在保险期限内与另一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新车购臵价(含车辆购臵税)100000元,保额80000元,出险时实际价值50000元,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为70%,依据条款规定承担10%的免赔率,约定免赔额500元,同时由于第四次出险,加扣10%免赔率。车辆修理费用40000元,施救费用500元,残值100元,对方机动车交强险应对车辆损失赔偿2000元。则按“公式2”计算为:
田某在2009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2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座,2人),2010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 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 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
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