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增容不能在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商业银行等机构与央行征信中心“秘密交易”、暗箱操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央行征信中心对个人和企业组织信用报告内容的任何增加,都应当提前向社会各界进行正式公告。明确告知信用主体哪些信用内容即将正式纳入征信系统成为信用报告内容,从何时正式开始,相关不良信用将产生哪些不良后果,如何及时查询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以及如何提出异议寻求救济等等事项。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央行征信系统的运作应进一步规范、透明
B.信用报告记载的公民信息应征得公民的认可
C.信用报告增容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
D.信用信息具有重要价值,应珍惜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