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1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权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
A.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
B.报告期限内
C.作出报告、公告后5日内
D.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
A.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
B.报告期限内
C.作出报告、公告后5日内
D.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
A.30%
B.75%
C.90%
D.50%
A.5%
B.10%
C.15%
D.30%
A.5%
B.10%
C.15%
D.30%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B.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C.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D.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E.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证券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B.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证券公司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C.最近2年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D.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A.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B.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C.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0%,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D.最近两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