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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互相通过电传达成一份小麦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应签订合同确认书。甲公司在未签订确认

书时,即向乙公司发货,乙公司拒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A.双方的合同无效

B.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C.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

D.以上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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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
立的时间应为:()

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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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己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
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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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仲裁案件当事人甲公司与乙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协商,就已经提交仲裁的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随后申请人甲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后甲公司反悔,此时甲、乙两公司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A.甲公司只能另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B.甲公司只能与乙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C.甲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

D.乙公司可以申请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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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批货物的买卖进行磋商。甲公可在传真中表示。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 遂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句相应的损失

C.市买委合同已成立, 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就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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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Y市为交货地

B. X市为交货地

C. X市为付款地

D. Y市为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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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

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

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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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第 44 题 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9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X市为交货地

B.Y市为交货地

C.X市为付款地

D.Y市为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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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岛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
是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双方应在青岛交货、付款

B.甲公司应当在北京交货

C.乙公司应当在上海付款

D.乙公司应当在北京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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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

甲房地产公司(下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下称乙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甲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4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乙公司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丙公司施工时未对通行工地的道路设防护措施,行人陈某路过时,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甲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梁某购买了3号楼501号房屋,预交了10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甲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梁某的事实。(首都经贸2010年研) 问:

对于陈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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