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5%
B.30%
C.40%
D.50%
A.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B.其全部资本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C.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独立经营
D.外方合作者可以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外资企业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基本特征是()
A.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B.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C.在中国境内设立
D.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A.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一定不能取得这种资格
B.外资企业必须有法定的注册资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只要有运营的资本即可
C.外资企业的投资者可以是自然人,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者只能是外国的公司
D.外资企业可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则无权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2007年6月,因企业管理、税收安排的原因,甲企业决定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为甲公司于2007年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甲公司决定将其在中国设立的所有合资企业(包括丙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设在香港,因其更了解中国的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有利于其对甲公司设在内地的子公司进行管理)。丙公司于2007年7月24日召开董事会,同意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丙公司全部50%的股权转让给其关联企业丁公司,并同意公司关于上述股权变更的对公司章程及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
至2006年12月31日,丙企业资产总额为1062104610.41元、负债合计411438466.55元、股东权益合计650666143.76元(其中股本493297280.00元、资本公积11368840.62元、未分配利润146000023.14元)。因此,甲公司确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25333071.88元(=650666143.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