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价外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包装物租金
B.手续费
C.违约金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A.包装物租金
B.手续费
C.违约金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A.销售不动产
B.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应税货物
C.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收到代销单位送交的代销货物清单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房屋
百货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食品
超市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红酒
会计师事务所向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
食品厂将自产的月饼发给职工作为中秋节的福利
商场将购进的服装发给职工用于运动会入场式
电脑生产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
纺织厂购进的住宿服务
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修缮厂房
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
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1)6月6日,一批外购钢材因管理不善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在查明原因之前,该公司将40万元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入账。
(2)6月10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将取得的含增值税销售额3.51万元全部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3)6月15日,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承运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为1万元。该公司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0.1万元。
(4)6月25日,销售电动工具一批,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4万元。该公司将该项价外费用全部计入了营业外收入。
(5)6月底计算应纳增值税时,将2007年2月份取得的一张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6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87万元,开票时间为2009年1月25日。
要求: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指出该公司上述(1)~(5)项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80 x2900÷ (1+16%) +20×2320÷ (1+16%)] ×16%=240000
(80×2900 +20 x2320) x16%=44544
[80 x2900÷ (1+1 6%) +20× (580 +2320) ÷ (1+16%)] ×16%=40006
[80 x2900÷ (1+1 6%) +20×2320] ×16%=39424
A.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天内申报纳税
B.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天内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其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支付给销售者的含增值税税款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D.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实行简易征税办法
一律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A.以房抵债的某工业企业
B.向银行借款而抵押房屋的外国企业
C.转让住房的企业
D.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某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