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6日,A市张小明从B市拟购买一艘总吨位为10的游艇,用于海上游览观光,张小明在办理变更
A.转入申请书(复印件)应为转入申请书(原件)
B.应提供船舶买卖意向书和船舶买卖合同
C.补充船舶所有人身份合法证明
D.补充船舶照片
A.转入申请书(复印件)应为转入申请书(原件)
B.应提供船舶买卖意向书和船舶买卖合同
C.补充船舶所有人身份合法证明
D.补充船舶照片
A.委托投资
B.中央调剂
C.统筹调度
D.下调费率
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A.2020年12月6日
B.2021年3月1日
C.2021年4月22日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张丽与徐强都是××市××工厂第三车间的工人,由于在一个车间工作,二人工作上有一些联系,但是关系一般。2014年4月1日上午11时许,徐强在××市××工厂食堂门口醒目之处张贴了一张侮辱张丽人格的小字报。在小字报中,徐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污蔑张丽道德败坏,无情断绝了与自己的恋爱关系。同时,宣称张丽与李×平恋爱是为了骗取李×平的钱财,并造摇称张丽与李×平刚认识几天,就在××公园乱搞男女关系,当场被公园保安人员抓住,受到罚款处理。该小字报张贴后,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全厂轰动,影响恶劣。
当天下午,厂保卫科人员对小字报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查明从2012年2月开始,徐强多次给张丽写情书,要求与张丽建立恋爱关系,张丽感觉与徐强性格差异较大断然拒绝。此后,徐强又连续多次当面向张丽求爱,均被张丽拒绝。后来,张丽告知徐强自己已经有男朋友了。徐强对此事怀恨在心,蓄意寻机报复,企图给张丽造成难堪的局面,小字报为徐强所写。厂保科人员对徐强进行严厉的批评,徐强当时表示愿意接受批评,愿意在车间大会上向张丽赔礼道歉。但是,同日下午5时,徐强在全车间大会上做检查时,当众继续造谣生事,胡说小字报所说的都是事实,绝对可靠,还对张丽破口大骂,再次公然侮辱诽谤张丽。
张丽认为,自己有恋爱的自由,徐强在追求自己不成的情况下,公开张贴小字报侮辱诽谤自己,犯罪动机卑鄙,手段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侮辱罪、诽谤罪,于2014年4月6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徐强的刑事责任。
张丽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徐强犯侮辱罪、诽谤罪; (2)判决徐强赔偿自己精神损害费××元人民币;(3) 判决徐强向自己赔礼道歉;(4)徐强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张丽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如下: (1)张贴的小宇报影印件; (2) ×厂保卫科的调查材料;(3)证人高×华、张×铁、王×青等人的证人证言。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住××市××区××街××号,××市人,汉族,23 岁,××市××工厂工人。
徐强,男,××市××工厂工人,汉族,25岁,××市人,住××市××区××街××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诲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问:
(1)这起处罚案件哪些机关有管辖权?
(2)工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3)如果市卫生局亦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此案进行处罚,是否违背了"一事不再罚"之原则?为什么?
(4)经查,市工商局是以简易程序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本拟处以罚款l 500元,因大桥药店不断提出申辩,后决定罚款2 000元。从程序上看,市工商局的以上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A.关某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B.关某不可以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张某
C.如果关某起诉张某,刘某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如果关某起诉刘某,张某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A.生态环境部门应该公司的要求决定举行听证
B.让该公司承担听证费用
C.生态环境部门通知举行听证的时间
D.听证由赵某主持
A.清洁取暖
B.棚户区
C.城中村
D.危房
明光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发生以下事项:
(1)2月14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货物,收到发票后,经办人员王某发现发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相符,便将发票退回给出具单位,要求对方重开。
(2)3月22日,公司从事收入、支出、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吴某休产假,公司决定由出纳员李某临时顶替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交接手续。
(3)5月15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张某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原从事总账登记工作的陈某被调到稽核岗位协助另一位稽核员进行稽核工作,使该岗位一岗两人。
(4)6月8日,市财政部门要求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公司领导以“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出差”为由,予以拒绝。
(5)9月22日,公司供销科钱某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1700元,同时将多余现金300元退回给出纳员李某,李某随即退还给钱某2000元借款收据。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甲市M区人民法院
B.甲市P区人民法院
C.甲市Q区人民法院
D.甲市N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