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双倍退费适用于因客户自身原因、互联互通对端原因、国际漫游合作伙伴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多收费部分
B.基于客户投诉,核实因公司过错而多收的各类业务费用,对多收的部分予以差额退费
C.对于客户因6个月内(含当月)各类自有、合作增值业务订购关系质疑引发的收费争议,现场应进行快速、简单查证
D.对于争议费用追溯时长超过6个月(含当月)的,可先行退还6个月的(含当月)的费用
A.无法提供协议底单或无订购记录但有使用记录的
B.有协议底单,但关键条款存在争议的,含条款缺失或模糊不清、解释不清等
C.企业服务争议,如客户认为未提醒或提醒不及时
D.常规流量争议处理规则
B.因客户自身原因、互联互通对端原因、国际漫游合作伙伴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的多收费,不属于“收费误差,双倍返还”的范围
C.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两年之前收取的费用争议,或者在客户取消业务订购关系5个月后提出的退费要求,可不予以受理(此处理解:原则上可不作任何补偿。本条款依据详见:信产部7号令《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
D.集团客户信息化产品收费可暂不纳入“收费误差,双倍返还”,应依据与集团客户签订的具体业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