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A.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D.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A.自行接管赵某在中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C.赵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D.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下列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张某将自己的汽车赠与李某
B.王某和赵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C.郑某和刘某成立一合伙企业
D.宋某的院墙倒塌砸伤了周某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孙某不承担责任
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承担补充责任
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若合伙协议约定不得出质,赵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B.赵某的出质行为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方能发生效力
C.若合伙协议没有约定,赵某的出质行为有效
D.赵某的出质行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