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甲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请逮捕,可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4月8日市公安局认为决定有错误,申请复议,4月12日市检察院复议维持原决定,省检察院于4月14日收到甲市的提请复核意见书,省检察院应当在什么时间以前作出复核决定?( )
A.4月19日
B.4月21日
C.4月28日
D.4月29日
A.4月19日
B.4月21日
C.4月28日
D.4月29日
A.3月19日
B.3月21日
C.3月28日
D.3月29日
郑某(16岁)、刘某(19岁)殴打万某致万某重伤一案,经B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5年6月4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6月14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件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姑姑家,他认为自己已经给姑姑带来不少麻烦,委托律师恐怕又要给姑姑增添负担,而且姑姑也不会为自己出这笔费用,因此没有委托律师。鉴于此,B市人民检察院便指定了一名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周律师为其辩护。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周律师提出要复印公安局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人民检察院以保守案
人民检察院为郑某指定辩护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在24小时内通知了其家属但没有通知其单位
B.公安机关拘留杜某后,一直到第二天上午12点才对杜某进行了讯问
C.经讯问,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经审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D.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杜某的同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了复核
A.市公安局
B.市检察院
C.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A.犯罪嫌疑人张三涉嫌诈骗M钢铁厂价值500万元的钢材,H县公安局决定对张三监视居住,由M钢铁厂保卫处执行
B.N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李四监视居住,因李四是外地人且在N县无固定住所,为防止李四逃跑,N县公安局决定将李四放在某派出所候问室执行监视居住
C.4月10日,赵五因涉嫌强奸罪被Y市公安局监视居住;4月12日,Y市公安局找被害人调查,被害人承认报了假案;4月13日,Y市公安局撤销案件;4月18日解除对赵五的监视居住
D.某县公安局对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田七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其有固定住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A.犯罪嫌疑人张三涉嫌诈骗M钢铁厂价值500万元的钢材,H县公安局决定对张三监视居住,由M钢铁厂执行
B.N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李四监视居住,因李四是外地人且在N县无固定住所,为防止李四逃跑,N县公安局决定将李四放在某派出所留置室执行
C.4月10日,赵五因涉嫌强奸罪被Y市公安局监视居住;4月12日,Y市公安局找被害人调查,被害人承认报了假案;4月13日,Y市公安局撤销案件;4月18日解除对赵五的监视居住
D.某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田七(被刑事拘留)提请逮捕,E县人民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不批准逮捕。E县公安局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决定错误,准备要求复议,决定对田七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A.犯罪嫌疑人张三涉嫌诈骗M钢铁厂的价值500万元钢材,H县公安局决定对张三监视居住,由M钢铁厂执行
B.N县公安局决定对涉嫌拐卖妇女的犯罪嫌疑人李四监视居住,因李四是外地人且在N县无固定住所,为防止李四逃跑,N县公安局决定将李四放在某派出所留置室执行
C.4月10日,赵五因涉嫌强奸被Y市公安局监视居住。4月12日,Y公安局找被害人调查,被害人承认报了假案。4月13日,Y市公安局撤销案件,4月18日解除对赵五的监视居住
D.某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田七(被刑事拘留)提请逮捕,E县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为由不批准逮捕。E县公安局认为检察院不批捕决定错误,准备要求复议,决定对田七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其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