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B.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C.车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D.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税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A、车辆整备质量尾数在0.5吨以下者免征车船税
B、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船舶税额的70%计算车船税
C、《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D、净吨位不超过1吨的船舶,不缴纳车船税
A.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B.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所有人的住所所在地
C.车船所有人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上记载日期的当月
A.跨省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B.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C.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