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2020年3月31日,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2000万元,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为解决B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A公司、B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共同决定对B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并于2020年4月2日与B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根据债务重组合同的约定,A公司免除70%应收B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B公司其他债权人免除40%应收B公司账款的还款义务,豁免的债务在合同签订当日解除,对于其余豁免的债务,B公司应于2020年4月底前偿还。2020年4月20日,A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账款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B公司2020年度与A公司债务重组业务应确认的利得金额为()万元。
A.0
B.600
C.800
D.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