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内容建设类人员在网络传播、内容生产、制作管理、推广流程中担负的业务职责包括()
A.选稿:编辑稿件或素材是网络编辑最基本的任务
B.编改:对素材进行编辑或修改
C.推广:使用多种手段对内容进行推广
D.整合:制作网络专题、策划相应栏目或频道
A.选稿:编辑稿件或素材是网络编辑最基本的任务
B.编改:对素材进行编辑或修改
C.推广:使用多种手段对内容进行推广
D.整合:制作网络专题、策划相应栏目或频道
企业网站建设完成并发布之后,接下来是网站运营维护工作,基本内容包括:
A网站内容维护
B投放网络广告
C网站访问统计分析
D网站交换链接
酷6网未经许可传播《赤壁》被判赔 未经电影《赤壁》著作权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营销策划分公司(简称中影集团)许可,视频网站酷6网擅自播放《赤壁》,中影集团起诉至法院,要求酷6网赔偿损失55万元。 中影集团诉称,在《赤壁》上集首映日,中影集团就曾向酷6网的经营方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酷溜公司)发律师函,要求其不要传播影片。然而在《赤壁》公映期间,酷溜公司却未经授权、未支付使用费,就在其经营的酷6网上提供该影片的网络视频,侵犯了中影集团的著作权。 对此酷溜公司表示,他们在收到中影集团律师函后,要求员工将“赤壁”设置为关键词,注意对上传相关视频进行阻止和删除。其代理人称,涉案视频是由网友上传的,酷6网仅是为网友上传的视频提供存储空间,并未改变上传内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涉案视频的内容不在网站显著位置,点击量少,没有给中影集团造成不良影响,不同意其赔偿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审理认为,从酷6网网站经营的角度看,增加视频内容是其网站增加点击量、获得广告等经营利益的重要手段。酷溜公司对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虽然酷溜公司在收到中影集团律师函后给予了一定的处理,但在《赤壁》热播期间,网站上仍可找到该片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法院认定酷溜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行为存在过错。法院在综合参考酷溜公司的过错程度、《赤壁》的投资规模、上映档期等多种因素后,判令酷溜公司停止传播《赤壁》,并支付赔偿金5万元及诉讼合理开支5 000元。 近几年来,视频分享网站大量涌现。这些网站都是以网友上传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大量的视频内容,并通过上传程序选择的设置,对视频内容进行自动分类和推荐。从2008年开始,多家权利人陆续就类似的擅播影片行为提起诉讼,认为视频分享网站侵权,而网站则大多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免责条款作为挡箭牌,以不知作品侵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上述条例中的免责条款在实践中被称为“避风港规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时,如果符合“标明了自身的基本状况,并明示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不改变作品”、“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作品侵权”、“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接到权利人通知后进行删除”这五大条件,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避风港规则”并不能使上述无限制的视频上传行为合法化。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案作品基本为正式发行的影视剧,且大部分内容在热播期间,上传内容完整规范,编号统一,大量内容均由一个网友在同一地址上传。网站对此类情形,如果仍以不知道侵权为由进行抗辩,则没有依据。
A.平台建设人员制定规范和标准,内容建设人员据此准备商务网站内容
B.内容建设人员参与商务网站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
C.内容资源的获取只要安排具体人员负责采集就行了
D.商务网站内容建设不存在什么技术要求
A.美国国务院对于网络传播实行双重标准
B.“维基揭秘”网站有关内容涉及美国国务安全问题
C.美国国务院对“维基揭秘”以及中国处理谷歌事宜的态度是相互矛盾的
D.管理和规范网络传播不能采取双重态度
A.门户网站与传统报纸具有利益一致性
B.报业传媒应该构建自身与网络的结合
C.需要通过网络改造报纸的生产
D.网络应该和报纸联合起来推动媒介融合
A.新媒体特性 B.全球性
C.即时性 D.多媒体性
A.新媒体特性 B.全球性
C.即时性 D.多媒体性
如何正确理解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A.与门户网站发布广告和新闻相比,博客传播具有更大的自主性。
B.与论坛营销的信息发布方式相比,博客文章显得更正式,可信度更高2016年电子商务师考试试题2016年电子商务师考试试题。
C.博客与企业网站相比,文章的内容题材和发布方式更为灵活。
D.博客营销是一种基于个人人际资源的网络信息传递形式
A.2018年网络低俗文学专项整治行动
B.2018年网络文学专项整治行动
C.2018年网络文学清理活动
D.2018年网络小说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