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在创立时创始人持有20000股股份,股权投资基金X作为A轮投资者以增资方式按2元/股的价格购买了10000股,其后B轮投资者以增资方式按1元/股的价格购买了10000股.在完全棘轮条款和加权平均条款下X基金分别可获补偿的股票数量为()
A.10000股,5000股
B.5000股,1429股
C.10000股,1429股
D.条件不足,无法计算
C、10000股,1429股
A.10000股,5000股
B.5000股,1429股
C.10000股,1429股
D.条件不足,无法计算
C、10000股,1429股
下列对于创业团队的股权架构不合理的做法是()
A投资人偏爱“独裁”创业团队,不管创始人和合伙人有多少,必须有一个老大,特别在前期应保持绝对的控股权
B设定一个合理的期权池,对于公司人才的吸引,后期的融资操作,对于贡献较大的员工进行奖励回馈,也具有重大作用
C创始人应该在企业成立时考虑的企业发展可能需要的人和资源,中间不要再引进合伙人
D合伙人中途退出时,股份不收回来,即不公平,也不合理。因此,在分配股权之初,就要确定股权回购制度
A.不进行继续收购
B.决定继续收购,但仅向其大股东要约收购
C.决定继续收购,但仅向其特定股东要约收购
D.决定继续收购,但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竞价收购
A.报告列举了持股人的名称和住所
B.报告列举了持股人持有股票的名称和金额
C.报告描述了相关持股人持有股票的比例,但没有提及将来是否继续持股
D.报告描述了相关持股人持有股票的比例,但没有提及持股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A.持有某公司8%股份的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B.中国证监会的工作人员刘某
C.某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赵某
D.通过请客吃饭从某上市公司总经理处知悉该公司增资计划的肖某
A.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B.已持有51%股权,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权比例增加到58%
C.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股权拍卖,某公司取得上市公司35%的股权
E.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某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如下:
应付账款 46000元 应付票据 51000元 长期负债 108000元 普通股(30000股已认证,其中20000股发行在外) 260000元 留存收益 240000元 | |
资产总计705000元 | 负债权益总计 705000元 |
A.200000元
B.220000元
C.484000元
D.19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