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有关要约收购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发出后,收购人可以降低收购价格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B.上市公司发行不同种类股份的,收购人可以针对不同种类股份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C.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D.收购要约发出后,收购人可以降低收购价格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应当是()。
A.10~30日
B.20~50日
C.30~60日
D.30~90日
A.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B.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C.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D.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对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A.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B.国有股东所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发行证券
C.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D.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和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
A.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变更其收购要约
B.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
C.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应当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
D. 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承诺的先后顺序收购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
A.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变更要约中的事项
C.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中事项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D.收购人可根据情况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期限届满,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由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收购期限届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东,要求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向甲投资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资者可拒绝收购
甲投资者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投资者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A.降低收购价格
B.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C.缩短收购期限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