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2008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丙地法院
D.丁地法院
A.张某应向甲法院起诉,因为甲区是李某的被监禁地
B.张某应向,甲区或者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C.张某应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被告李某的住所地
D.张莱应当向乙区法院起诉,因为乙区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
李军和红梅结婚后,李军的父母为李军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35万元),供李军和红梅婚后居住。李军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因资金不足,于2007年3月将这套房屋作抵押向工商银行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1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2007年5月,李军在房屋的前院修建了一车库。2007年9月,李军因业务需要,全家搬迁到北京,房屋无人看管。于是李军将房屋租给王斌,租期2年,但李军并未告知王斌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王斌入住后,经李军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耗资2万元。2008年1月,李军因急需周转资金决定出卖该房屋。因经济上的原因,王斌没有买下该房屋,于是李军以3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刘成,并对刘成说明房屋出租和抵押的情况,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对于此次房屋买卖,银行并不知情。2008年3月,银行债务到期,李军没有偿还债务,银行将该房屋拍卖,卖的价款为32万元,房屋被黄海购买。为此,当事人之间为房屋的租赁权、抵押权以及所有权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李军和工商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张某(男)和李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前张某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房屋权属证书所有权人登记为张某;结婚后不久李某的父母赠与二人一套家用电器。二人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2006年初,张某与其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张某索性在外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张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用,李某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借外债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2007年初,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张某痊愈出院后继续与田某同居。2008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并抚养孩子。张某不同意离婚。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本案应否判决离婚?
A.张某
B.王某
C.王某、李某
D.张某、王某、李某
A.李某
B.张某
C.李某所在单位
D.甲地公安机关
A.王某,医学中专毕业后随其父在个体诊所作助理多年,业务熟练但患有轻度精神障碍
B.李某,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 年3月刑满释放,2010年1月申请注册
C.张某,因为发生严重医疗事故2007年6月卫生局决定对其吊销执照,2009年5月申请注册
D.刘某,2005年因非法行医被处罚金,刘某及时缴纳,2006年其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2008年申请注册
定义:
①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与该案有牵连关系的其他案件。
②选择管辖:是指对于同一民事案件,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上个法院起诉。
③移送管辖:是指法院经依法受理了案件,发现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
典型例证:
(1)张某、主某、李某为好友,张和王向李借钱,逾期仍不归还,张某和王某分别居住甲市A.区和8区。李某向A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王某还钱
(2)户口在甲地的赵某与户口在乙地的刘某结婚,双方婚后都没有迁移户口,婚后一年,刘某以感情不合为由向乙地法院起诉离婚,乙地法院以赵某户121在甲地为由将案件移送给甲地法院(3)马某和牛某为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因装修问题发生争执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败诉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A.0个
B.1个
C.2个
D.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