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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案情介绍:李先生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于2012年4月6日签订《北京出境旅游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李先

生参加北京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旅行线路为南非,每人费用为14690元,每人押金为30000元。合同签订后,李先生依约交纳费用及押金。

在旅游期间,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部分景点未予安排参观。同时该旅行社强迫李先生负担全部餐费及部分住宿费用。在返回途中,因旅行社安排的转机时间很紧,李先生没有办完手续,在南非滞留了一天。李先生回国后多次与该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旅行社都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且拒绝返还押金。这些理由包括该合同是由旅行社下设的运营中心签订的,运营中心无法人资格,所签合同无效;旅行社已明确提示:“在约翰内斯堡转机时间略紧,语言障碍,请每位游客千万不要耽误”,团内的每位游客都提示到了;事后法院查明,李先生确实知道转机时间紧张的提示。李先生未如期回国,不同意返还押金等等。

问题:

(1)本案中,你认为旅游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你认为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李先生未如期回国,不同意返还押金,理由是否充分?

(3)对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自付餐费等费用的行为,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4)由于李先生确实知道转机时间紧张的提示,而延误了登机,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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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11.案情介绍:李先生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于 2011 年 4 月 6 日签订《北京出境旅游合同专用条款))

案情介绍:李先生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于 2011 年 4 月 6 日签订《北京出境旅游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李先生参加北京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旅行线路为南非,每人费用为14690 元,每人押金为 30000 元。合同签订后,李先生依约交纳费用及押金。在旅游期间,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部分景点未予安排参观。同时该旅行社强迫李先生负担全部餐费及部分住宿费用。在返回途中,因旅行社安排的转机时间很紧,李先生没有办完手续,在南非滞留了一天。李先生回国后多次与该旅行社协商赔偿事宜,旅行社都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且拒绝返还押金。这些理由包括该合同是由旅行社下设的运营中心签订的,运营中心无法人资格,所签合同无效;旅行社已明确提示"在约翰内斯堡转机时间略紧,语言障碍,请每位游客千万不要耽误",团内的每位游客都提示到了; (事后法院查明,李先生确实知道转机时间紧张的提示。)李先生未如期回国,不同意返还押金等等。

问题:

(1)本案中,你认为旅游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 你认为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以李先生未如期回国,不同意返还押金,理由是否充分?

(3)对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强迫自付餐费等费用的行为,旅行社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4) 由于李先生确实知道转机时间紧张的提示,而延误了登机,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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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案情介绍] 李先生于1999年12月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李娇在中国人寿保险湖北宜城市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

[案情介绍]

李先生于1999年12月为其当时只有3岁的女儿李娇在中国人寿保险湖北宜城市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康宁终身保险、一份子女教育保险和一份生命绿荫保险,保险金额共计8万元。今年5月,李娇因患先天性心脏病不治而亡。李先生向宜城寿险公司提出保险赔付申请,保险公司以李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李先生遂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推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李先生在诉讼中陈述:1999年12月,自己在被告业务人员的多次上门宣传鼓动下,加上爱女心切,就决定按被告业务人员为其设计的教育医疗综合保险计划为女儿投保。在正式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由被告的核保人员将女儿带到被告定点的医院进行了例行体检,医生当时未曾查出女儿有任何病情,被告这才同意承保。在整个过程中,一切都是按照被告规定的程序进行,所以,并不存在任何欺诈行为;体检医院是被告的定点体检医院,也不存在作弊行为;女儿生前活泼可爱,没有什么病态反映,自己根本不知道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被告称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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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北京某旅行社在与上海某旅游网站发生商业纠纷诉讼期间,该旅行社在庭审审理终结之前大量向媒体散发关于二者
诉讼的相关文章,文章中声称该网站属非法运营,是外资在中国旅游业非法的市场存在,并且其网站所提供的国际机票在线预订业务是假预订和假支付,导致该旅游网站的品牌受到严重影响,并且也影响了该旅游网站的海外风险资金投资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实际上,该网站是有资质的合法运营商。

问:该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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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北京某国际旅行社在取得《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便组织出境游—泰港澳十四日游,张某等16人报名参加。此
旅行社因太过匆忙,未对地接社进行比较选择,就随便找了一家香港旅行社。因地接社组织不力,泰段没有地陪,许多景点不能游览。张某回北京后,便至北京这家旅行社提出索赔,该社辩解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张某等于是前往旅游质监局投诉,发现该旅行社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只有60万元。

问:(1)旅行社辩解是否正确?

(2)若旅行社无力赔偿,是否适用于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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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2008年“五一长假”期间,李先生等20名同事委托一家旅行社安排了“周末邻区风光二日游”,根据行程设计,每位游客
旅游费用为400元。

经过双方的协商后,20名旅游者与该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往返全程乘坐豪华空调旅游大巴,住宿标准为“双人标准问,独立卫生间”,餐饮标准为“八菜一汤”,不合酒水,游览5个景点。

旅游团按时出发了,在路上,导游热心地向游客介绍沿途风光、风土人情、历史典故,并告诉大家旅游团晚上将要下榻的酒店是一个二星级饭店,希望大家游览尽兴,充分享受。当旅游团抵达下榻饭店后,导游给游客安排房间入住。但这时,李先生认为所在的饭店“房间中没有中央空调、没有热水供应、地毯陈旧……”,并不符合二星级饭店标准,拒绝入住。

导游向李先生等人进行了解释,但是李先生等游客不能接受导游的解释,进而与导游发生了争执,并自行决定解除与该旅行社之间的旅游合同,当夜自行返回。经调查,安排的住宿饭店确为旅游行政部门评定的二星级饭店,更在显著位置悬挂标志,李先生等游客应当可以看到。

问:李先生等游客是否可以自行单方面解除该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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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十一节"前,某国际旅行社的张先生李先生两家共12人签订了去云南的旅游合同,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各自进行准备工作,就在出团前两天,张先生家发生了车祸,残废l人,受伤3人。张先生要求取消旅游行程,解除旅游合同,并愿意按约承担违约责任。   考虑到张先生家的不幸,旅行社没有收取张先生一家的违约金,全额返还旅游团款。张先生一家已经放弃了旅游行程,由于旅游人数不足,该国际旅行社无法从航空公司拿到原

"十一节"前,某国际旅行社的张先生李先生两家共12人签订了去云南的旅游合同,合同签订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各自进行准备工作,就在出团前两天,张先生家发生了车祸,残废l人,受伤3人。张先生要求取消旅游行程,解除旅游合同,并愿意按约承担违约责任。

考虑到张先生家的不幸,旅行社没有收取张先生一家的违约金,全额返还旅游团款。张先生一家已经放弃了旅游行程,由于旅游人数不足,该国际旅行社无法从航空公司拿到原有的优惠机票,告知李先生实情,并通知他们取消旅游行程,希望李先生也不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李先生则坚持旅行社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向李先生一家赔偿共计2600元的违约金。

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李先生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案例,分析如何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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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案情介绍: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

案情介绍: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 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元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 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 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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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06年9月14日,北京某旅行社在报纸刊登的广告中明确说明“金秋特色中老年专列”团,明确了组团对象为中老年人。
于先生夫妇二人及其他6人与该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西安、九寨沟、黄龙、成都等旅游景点12日游,旅游费每人2850元。旅行社向于先生等游客下发了健康调查表,但出发前未收回。因该团游客多为中老年人,旅行社在报纸刊登的广告中称“全程陪同保健医护”,并在向游客下发的“出团通知”中承诺有随车医生负责列车上的健康咨询及紧急救助。

2006年9月20日,老年旅行团游览九寨沟。当晚8时许,于先生感觉身体不适,因吸氧后仍未缓解,于先生在他人陪同下乘坐出租车到九寨沟县医院漳扎镇分院就诊。于先生被初步诊断为高原反应、糖尿病、心脏疾患,病情有所缓解后转院治疗。在送往九寨沟县医院途中,于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于先生的死因为猝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与于先生共同旅游的游客孙某等人出庭作证,均证明在旅行过程中未见到随团医生;游览九寨沟时,导游没有随同,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游客过于劳累;出团前,旅行社没有将下发的健康调查表收回;于先生的身体出现不适后,导游未及时安排他到医院就诊,延误了治疗时间。

问:法院应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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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纪某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

[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纪某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险,纪某年交费16000元,最高保额320000元。据纪某介绍,2003年4月,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他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医院做体检,当时检查的结果是正常。纪某说:“正因为做了这次检查,保险公司才和我签订了这份合同,当时他们对我们全家还进行了生存调查!是在确认无明显风险的情况下,才予以承保。”2003年12月,纪某被检出患有肝部肿瘤,花费60万元做了肝移植手术。可是当纪某出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却拒绝支付本应付给纪某的20万元赔付,理由是“隐瞒病史”。投保时体检单显示一切正常。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纪某于2000年6月曾因病毒性肝炎住过院,病历明确写着:发现肝脏异常十五年。也就是说,纪某确实没有如实向保险公司交代曾经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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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纪某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

[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纪某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险,纪某年交费16000元,最高保额320000元。据纪某介绍,2003年4月,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他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医院做体检,当时检查的结果是正常。纪某说:“正因为做了这次检查,保险公司才和我签订了这份合同,当时他们对我们全家还进行了生存调查!是在确认无明显风险的情况下,才予以承保。”2003年12月,纪某被检出患有肝部肿瘤,花费60万元做了肝移植手术。可是当纪某出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却拒绝支付本应付给纪某的20万元赔付,理由是“隐瞒病史”。投保时体检单显示一切正常。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纪某于2000年6月曾因病毒性肝炎住过院,病历明确写着:发现肝脏异常十五年。也就是说,纪某确实没有如实向保险公司交代曾经的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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