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说明书附图的修改,哪些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B.将记载于优先权文件中、但未记载在本申请中的附图追加至本申请中
C.将说明书附图中的文字注释删除,并增补到说明书中
D.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增加局部放大图
A.增加的内容是通过测量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B.将记载于优先权文件中、但未记载在本申请中的附图追加至本申请中
C.将说明书附图中的文字注释删除,并增补到说明书中
D.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增加局部放大图
A.修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关系上的错误
B.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增加通过测量说明书附图得出的尺寸参数技术特征
C.根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独立权利要求重新划分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
D.将手绘说明书附图改为内容一致的机械制图
A.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发明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B.主动修改时,可以扩大原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但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
C.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通常只能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D.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只要修改文本未超出原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均应当被接受
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说明书摘要可以作为修改说明书的依据
B.说明书附图不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
C.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表格,必要时也可以有插图,例如流程图
D.原始说明书附图不清晰,可以通过重新确定申请日方式补入清晰附图
A.在任何情况下,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都应当写明审查员对申请的实质方面和形式方面的全部意见
B.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提出修改的建议供申请人修改时参考
C.申请由于不具备新颖性而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中可以仅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评述,不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评述
D.审查文本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审查员可以针对审查文本之外的其他文本提出审查意见,供申请人参考
A.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缺少说明书摘要
B.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没有说明书附图
C.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缺少简要说明
D.说明书正文未使用中文
A.摘要附图应是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能够反映技术方案的附图
B.如果说明书文字足以清楚的描述所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可以没有附图
C.说明书附图可以是彩色照片
D.结构复杂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允许有两幅摘要附图
A.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B.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应写清反映技术方案要点的内容
C.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不属于实用新型原始记载的内容
D.说明书摘要附图可以不是说明书附图之一
A.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不可以在申请文件中补入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以说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内发明能够实施
B.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不可以在申请文件中补入已记载的反映发明的有益效果数据的标准测量方法
C.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可见,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
D.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在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前提下,可以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
A.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仅记载了组合物的某成分含量为5%或者45%-50%,申请人将上述含量修改为5%-50%
B.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仅记载了在“高压”下进行反应,申请人将“高压”修改为“7-10个大气压”
C.“一种车辆的闸”仅记载于原摘要中,申请人将原说明书中记载的“一种自行车闸”修改为“一种车辆的闸”
D.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未记载“弹性材料”,申请人将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橡胶”修改为“弹性材料”
A.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文字严格忠实地进行解释,保护范围不得超出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B.权利要求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但在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及说明书和附图
C.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
D.保护范围根据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内容来确定,适当考虑发明的目的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