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进口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一批进口货物,信用证规定议付时需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货到后,进口商委托
[案例]
进口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一批进口货物,信用证规定议付时需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货到后,进口商委托检验发现,出口货物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同时发现,卖方提交议付单据仅有重量书,没有单独的净重证书,故通知开证银行拒付。而押汇银行称重量单即为检验员的净重证明,因此要求开证行付款。请问,开证行可否拒付?
[案例]
进口方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一批进口货物,信用证规定议付时需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货到后,进口商委托检验发现,出口货物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同时发现,卖方提交议付单据仅有重量书,没有单独的净重证书,故通知开证银行拒付。而押汇银行称重量单即为检验员的净重证明,因此要求开证行付款。请问,开证行可否拒付?
A.100吨
B.105吨
C.110吨
D.95吨
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电子合同中,应规定进口方必须开立SWIFT信用证,才能保证出口方安全收汇。
A.正确
B.错误
某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 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 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 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 该案例,我们吸取的经验教训有哪些?
A.因该批货物已保险,保险公司应承担因恶劣气候使货物受损的赔偿责任
B.尽管损失部分货物已损失,中国万强公司仍应支付货款
C.该提单经交付即可转让
D.船方应赔偿货物的损失,因为货物是在其运输中损失的
A.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因其无单放货造成的货物成本加利润损失
B.因该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故保险人应对货主赔偿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
C.因货物已放予他人,收货人不再需要向卖方支付信用证项下的货款
D.如交单人提交的单证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即应付款
A.A公司
B.B公司
C.A公司和B公司
D.承运人
A.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B.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C.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D.进口货物报关单
A.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B.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
C.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
D.进口货物报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