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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日,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甲公司,同时收到甲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为400000元、年利率为7%、期限
要求:(1)为甲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为乙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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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为甲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为乙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要求:(1)为甲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为乙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007年2月1日,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甲企业,价值207000元,(包括增值税),由于甲企业发生了财务困难,不能够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于2007年5月1日,经过与乙企业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一台机械设备偿还债务。该项设备的账面原值是300000元,已经计提折旧60000元,清理费用2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是18000元,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0000元。乙企业对于该项债权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对债权人,债务人作出账务处理。
大华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请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大华公司于2006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不含税价格为4000万元,平均分4年于每年年末支付。假定该大型设备采用现销的销售价格为3546万元,该设备的成本为3000万元。年金1000万元,期数4年,现值3546万元的折现率为5%。
(2)大华公司2006年2月1日售出4000件商品,不含税单位价格300元,单位成本200元。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3月1日前付款;2007年7月31日前有权退货。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7月31日退回600件,退回的增值税均取得扣税凭证。
(3)大华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售价80万元,成本为60万元。公司应于2006年12月1日以100万元购回。
(4)2006年9月3日,大华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0000元、公允价值为11000元的乙材料,另支付给B公司补价1170元。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甲、乙材料公允价值是可靠的。
(5)2005年10月5日,B公司赊销一批材料给大华公司,含税价为234000元。2006年10月15日,大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B公司同意大华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1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140000元。
要求:请编制甲公司2017年1月12日已售产品退回的有关会计分录。
A.借:应收票据8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B.借:应收票据936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C.借:银行存款80000贷:应收票据80000
D.借:银行存款93600贷:应收票据93600
A.5575
B.5475
C.5600
D.5700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200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300万元,年利率8%,该债券每年年末计息一次(已知该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一致)。 (2)6月5日,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一批商品共计1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乙公司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7万元,甲公司所购商品本期80%已经售出。 (3)9月30日,乙公司购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价款及税款为585万元,当即投入使用,款项已经支付。已知甲公司该产品生产成本为300万元,乙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年末,乙公司计提债券利息24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5)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要求:编制上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事项的抵消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甲公司发生下列销售商品业务: (1)3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货款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40 000元。该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5月20日,该批所售商品由于质量原因,甲公司同意给购货方10%的销售折让并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货款,货款存入银行。 (2)2007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5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该批量销售业务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 (3)甲公司3月3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20 000元,增值税额为3 4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6 000元。甲公司在商品发出后得知丙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资金流转发生了暂时困难。10月20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经营状况好转,丙公司承诺近期内付款。12月3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货款。 (4)甲公司3月15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5 0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0 000元。购销双方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l/20,n/30(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购货方于 3月23日付款。 5月15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于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5)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商品的标价为40元(不含增值税),每件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l0%的商业折扣,并在销售合同中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l/20,n/30;商品已经发出,购货方于7月9日付款。(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