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装货物为纸板箱包装的电器制品,共750箱,体积为117.3m³,重量为20.33t,需要()20ft杂货集装箱。(注:20ft杂货集装箱的容积为33.2m³,最大载重量为21.79t,箱容利用率为80%。)
A.3个
B.4个
C.5个
D.6个
A.3个
B.4个
C.5个
D.6个
A.在鲜牛奶中添加了维生素仍按鲜牛奶归类
B.装着玻璃器皿的纸板箱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
C.用以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应与所装气体一并归类
D.同一包装箱内的一套空调器未组装件应按空调器归类
A.全损
B.共同海损牺牲
C.共同海损费用
D.单独海损
卖方:中国粮油食品公司 买方:温哥华加拿大食品公司 商品名称:长城牌草莓酱 (strawberry jam) 规格:340克听装。 数量:1000箱(每箱50听)。 单价:CIF温哥华,每箱30加元。 总值:30,000加元。 包装:纸板箱装。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 装运期:1988年8月 装运港:中国港口 目的港:温哥华 唛头:由卖方选定 支付条款:凭不可撤销、可转让即期信用证付款。信用证须不迟于装运月份前30天到达卖方。有效期应为最后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签订日期、地点:1
案例 出口商审证风险
案情
我国某出口企业对外出口产品一批,销售合同中规定商品装于木箱之中(to be packed in wooden cases),而对方所开来的信用证则显示商品装于标准出口纸箱中(to be packed in standardexport cartons)。由于卖方同时拥有两种包装的产品,而且船期临近,且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卖方便在信用证中所规定的装运期前将装于标准出口纸箱的产品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此后卖方收到信用证的修改通知书,对方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将包装条款打错,希望信用证中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即以木箱进行包装。卖方由于已经装运,所以拒绝接受修改。待卖方向有关银行结算以后,却收到买方提出的抗辩:“关于第××××号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木箱包装,而贵方所提交的单据显示该批货物系装于出口标准纸箱中,我方已于最终用户联系,其表示不能接受。因此,我方也不能接受贵方所提供的货物和单据。希望贵方退还已从银行结算的货款,并承担我方的损失费用……”该案中出口商承担了怎样的风险?出口商应该怎样做可以降低或消除风险?
A.废旧汽车、摩托车及其主要部件的拆解、翻新
B.金银制品
C.为出口商品所生产的纸制包装物料
D.天然牛黄、白金
湖南A外贸公司向塞拉利昂出口一批价值为3000美元的釉面砖(检验检疫类别为空),该批货物由江西B陶瓷工厂生产,包装数量为300纸箱,装于30个木箱中。这些木箱从四川C木质包装生产企业购买,并由C企业进行检疫除害处理。该批货物装于1个40尺集装箱中到厦门口岸出口,并委托厦门D代理报检公司办理相关出口手续。
航空货物的指定商品品名编号在1000-1999之间的编号代表()货物。
A.机器、汽车和电器设备
B.可食用的动植物产品
C.活动物及非食用的动植物产品
D.纺织品、纤维及其制品
A.100
B.105
C.110
D.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