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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2013年6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

辩护词写作请根据下列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2013年6月6日早上8时许,韩某(男,40岁,XX省XX县XX乡人

,住XX市XX区XX村)和刘女士均到村里的“河西馒头店”内批发馒头,准备外出销售。在装运馒头时,两人因发生碰撞而产生纠葛。刘女士动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当即回手向刘的胸部打了一拳,结果刘女士当即倒地昏迷。在场群众将刘女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检验鉴定认为:1.死者是因胸前受外力打击引起反射性心脏抑制而死亡;2.根据案情,死者生前在胸前被打一拳后,后退两步倒地,送医院证明已死亡,死亡较急速。检查虽见右心室表面有点状出血,部分心肌细胞有断裂,但胸前皮肤、皮下及胸骨、肋骨均未见明显损伤,属于“抑制死”的情况(即:身体某些部位受到轻微的、对正常人不足以造成死亡的刺激或外伤,通过反射作用在短时间内使心跳停止而死亡,而尸检找不到明确原因)。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女士的死是由于韩某的殴打行为造成的,韩某的行为与刘女士的死亡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韩某应当预见到殴打他人可能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由于没有预见而致使刘女士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人认为,刘女士的死纯属意外事件,韩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要追究韩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前提和依据应当是韩某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所谓“应当预见”应当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正常理智的一般人基于日常生活、工作经验所能够预见到的情形。刘女士在外表上与一般人毫无异常,韩某不可能预见到刘女士是“特异体质人”,也不可能预见到自己的一拳就能致刘女士受伤甚至于死亡。韩某不具有过失犯罪中所要求的“预见义务”,因而其行为属于《刑法》第十六条所规定的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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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律师事务所在具备打印条件的情况下,律师的辩护词应送交()存档。

A.承办法院

B.承办检察院

C.承办法院和检察院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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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简述辩护词的结构及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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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下列哪些文书属于法律文书()。

A.辩护词

B.人民法院判决书

C.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书

D.行政处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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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辩护词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意见的综合性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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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下列属于辩护词中有关事实认定方面的论证和驳辩的情形有()。

A.事实存在,性质不同

B.事实有误,夸大歪曲

C.本无其事,张冠李戴

D.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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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辩护词通常有一种习用的层次结构,即前言、辩护意见和()。

A.辩护理由

B.结束语

C.法律依据

D.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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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辩护律师参与法庭辩论的主要活动时()。

A.与控方展开辩论

B.发表辩护词

C.认真听取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

D.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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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代北京林业大学拟写一份公文。 【材料】北京林业大学这几年来发展很快,招生

根据下列材料,代北京林业大学拟写一份公文。

【材料】北京林业大学这几年来发展很快,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原有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已经明显地不够使用,管理上困难很大,学生的意见也很多。学院领导决定就地对原有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翻新扩建,目前这个项目已经报批,资金也到位了,但该项目涉及5株大白杨树需要砍伐。现在请你就此事向北京市园林局拟写一份请求批准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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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试论申请书和辩护词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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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辩护词结束语中提出的处理建议通常是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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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既是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法庭公正合理地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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