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南假期旅行社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采购质量管理的首要内容是()。
A.旅游服务供应单位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的标准
B.旅游服务供应单位提供的服务能否达到旅行社产品的要求和满足旅游者的期望
C.检查旅游服务供应单位的服务设施情况
D.旅游服务供应单位提供的景区是否能保证旅游者的安全
A.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者,是否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B.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为旅行社或者其分社、服务网点提供旅行社产品的交易服务的,是否审核在其平台公布的上述相关信息
C.网络交易平台发布的包价旅游产品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
D.网络交易平台发布的包价旅游产品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2003年12月22日,赵某等8人在某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约定2004年1月22日至2004年1月28日7天6夜到泰国(曼巴普)旅游。客人完成旅游返回后,向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理由如下。
①投诉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与行程安排不符。在签订合同前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行程上显示:1月26日当天的活动为“下午返回市内,晚上自由活动”。在出团说明会上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最终行程同样写明当天活动“下午返回市内”。但由于下午领队将客人带往酒店,而该酒店距市区有一个多小时车程,适逢春节旅游旺季,导游和领队解决不了交通工具,客人无法到市内活动。
②投诉旅行社安排的酒店不具备基本的住宿条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入住标准。合同签订前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行程上显示26日入住的酒店是“三星级酒店或同级”,而在出团说明会上最终行程显示26日入住酒店是“P酒店或同级”。游客投诉称,该酒店无外窗,洗浴条件简陋,没有达到旅行社向客人出示的最初行程中之“三星级酒店或同级”的标准。
③投诉导游无基本的服务。客人称曼巴普当地导游行程中无讲解,该导游不具有导游资格。
经旅游质监所2004年5月13日出具处理意见,旅行社补偿每位游客340元。赵某等8人不接受该处理结果,于2004年12月起诉至法院,诉请旅行社赔偿每人2000元。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旅行社赔偿每位原告500元的判决。
问题:请运用本章所学分析本案例。
A.检查行程是否与行程单相符
B.企业职工名册与实际从事导游、领队服务等人员的情况是否相符
C.旅行社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违法情形
D.临时聘用导游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向其支付旅游服务费用
E.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B. 价格主管部门
C.C.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D.D. 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