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需要对被鉴证人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鉴证报告
B.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中,鉴证人就是受托提供鉴证服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
C.“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无需留存备查
D.需要审核被鉴证人的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规定
E.鉴证人应根据鉴证结果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A.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需要对被鉴证人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鉴定和证明,并出具鉴证报告
B.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服务中,鉴证人就是受托提供鉴证服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人员
C.“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无需留存备查
D.需要审核被鉴证人的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规定
E.鉴证人应根据鉴证结果编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A.研发活动以及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是否客观真实
B.研发费用支出在不同项目间的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
C.委托境内开发项目是否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加计扣除
D.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被鉴证人是否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是否有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E.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否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A.出具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B.举办最新税收政策培训
C.出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报告
D.进行税收策划
E.开展专项税务咨询
A.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是否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B.研发费用支出在不同项目间的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
C.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被鉴证人是否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是否有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D.委托境内开发项目是否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加计扣除
E.研发活动以及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是否客观真实
A.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县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
B.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需要鉴定
C.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5年
D.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A.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社会保险可以作为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B.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的费用,按照80%加计扣除。
C.房地产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D.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A.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B.企业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C.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可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加计扣除额度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小同项目分别归集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E.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
A.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不包括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B.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C.批发和零售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D.企业产品的常规性升级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A.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B.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年至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D.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B.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C.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