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
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折算成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折算成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A.企业在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B.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汇算清缴期为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5个月内
C.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D.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企业所得以外币计算的,应当按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A.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B.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C.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D.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A.按一个月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
B.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的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
C.按一个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税款
D.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季的平均数计算缴纳税款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满12个月时为一个纳税年度
A.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B.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按年缴纳
D.企业进行汇算清缴,自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A.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实行汇算清缴
B.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汇箅清缴期为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5个月内
C.居民企业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汇算清缴地点
D.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财务会计报告
E.企业所得以外币计算的,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币所得,按规定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年得额
A.企业在注销的过程中,应先确认清算所得,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按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计算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B.若清算所得为负数,则不需要缴纳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C.在支付职工的工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时,不需要按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D.在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时,应就其超过原投资成本部分,代扣其“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A.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B.企业依法清算的,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
C.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D.企业只有在盈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B、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预计利润额,按照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C、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D、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B.企业所得税税款
C.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D.税收滞纳金
E.赞助支出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案情说明:某国有工业企业在汇算清缴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250万元。2009年4月,该企业按上述金额汇算清缴了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009年6月,税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以下几项业务事项:
(1)2008年5月,该企业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超出限额的15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2)2008年6月,直接向某足球队赞助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3)2008年8月,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利息15万元,计入当年财务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4)2008年9月,支付业务招待费40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当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
(5)2008年10月,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实训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