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1993年11月4日出生)与乙(女,1995年9月20日出生)系同学,二人从2008年4月起开始恋爱。2008年7月至8月间,甲与乙曾发生两性关系。对甲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A.构成强奸罪
B.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C.构成奸淫幼女罪
D.不认为是犯罪
A.构成强奸罪
B.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C.构成奸淫幼女罪
D.不认为是犯罪
本案中,百货公司与服装厂是否形成不当得利之债?为什么?
A.婚姻有效,是事实婚姻
B.婚姻不存在,为非法同居关系
C.婚姻无效,因为双方为近亲关系
D.婚姻无效,因为未达法定婚龄
A.东城区人民法院
B.宣武区人民法院
C.塘沽区人民法院
D.朝阳区人民法院
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计算?为什么?
甲(女)与乙(男)于2003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2005年起,甲有精神失常表现。2005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2008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9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5分)
甲(女)与乙(男)于1994年11月结婚,生有两个孩子,自1996年起,甲开始有精神失常表现。1996年12月10日住进县精神病医院,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1999年2月又住进县医院,后又连续数次住院,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0年1月17日,甲与乙达成离婚协议,填写了离婚申请登记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了适当处理。甲乙所属的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以县民政局的名义给甲和乙发了离婚证。后甲的弟弟以其姐姐患有精神病为由,认为该农场计划生育办公室颁给其离婚证的行为违法,向县民政局申诉。
问:
(1)本案中复议机关是谁?
(2)对离婚登记不服,能否申请复议?
A.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
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
D.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A.申请人为乙的国际申请,国际申请日为2010年1月15日,国际公布日为2011年7月15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11年8月5日
B.申请人为甲本人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1月4日,公告日为2010年5月16日
C.申请人为丙的欧洲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2月1日,公布日为2010年11月1日
D.申请人为丁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日为2010年6月14日,优先权日为2010年2月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0月16日
被告人:汤甲,男,26岁,因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2年3月4日刑满释放;汤乙,男,29岁。
2004年4月4日下午,被告人汤甲、汤乙两兄弟开手扶拖拉机去某村运输氟石,因故未运成。归途路经周庄村时,被告人汤甲见该村口公路旁堆有氟石,即示意停车,提出“不能空手开回去,把这里的矿石运点回去”,得到被告人汤乙的同意并一同盗装氟石2.3吨,计价值1500元。当两被告人刚准备将氟石运走时,被周庄村民李某、张某、叶某等发现而上前制止。汤乙弃车逃跑。李某等人要汤甲将所盗氟石卸下。汤甲非但置之不理,而且用拳头和拖拉机手摇柄等工具,对李某、张某、叶某进行殴打,致李某颈部、腰部,张某头部、脚部多处损伤,叶某颅骨骨折,经鉴定为重伤。后汤甲被随后赶到的周庄村民制服并扭送到派出所。
问:(1)本案如何定罪?
(2)犯罪的停止形态是什么?
(3)本案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