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28岁,无业)、钱某(29岁,无业)与孙某(31岁、某小区物业公司电工)因打麻将结识。某日,三人在一起
赵某(28岁,无业)、钱某(29岁,无业)与孙某(31岁、某小区物业公司电工)因打麻将结识。某日,三人在一起议论如何才能一下子富起来,赵某提出找个有钱人家搞一笔不义之财,并问孙某他小区内哪家有钱。孙某说:可以搞李某某家,就是上次和钱某一起打麻将的那个人,但我不能去,怕碰上他,我常去他家检修电路,他家富的钱都不知怎么花,而且最近他老婆带着孩子去云南旅游了,他又每天半夜才回家,很容易搞。孙随后将李某家的住处及周边环境详细告诉赵、钱二人。于是二人决定当晚九点半动手。是时二人来到李某某家住所前,由钱某在路V1花坛处望风,如李某某突然回来就大声唱歌提醒,赵某从阳台进去李家行窃。赵某进入书房后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然后进入主卧室寻找首饰与现金。在撬衣柜时响声惊醒了睡在客房的李的表妹周某。周某寻声赶来后拿起电话预报警。赵某情急之下,顺手抓起一花瓶砸向周某,致周某昏迷倒地。赵携带所盗电脑及现金、贵重首饰逃离。事后,赵与钱进行了分赃并让钱某别告诉孙某。 请根据刑法规定并结合刑法理论分析对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应如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