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小赵处理事故现场时查明事故车辆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后,立即要求肇事驾驶人通
A.为查明李某在饭店殴打张某的案情,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批准,民警小吴开具了调取证据通知书,到饭店调取视频监控录像
B.由于失主赵某提供了被盗的其新买自行车的发票,能够认定自行车的价值,公安机关可以不对自行车进行价格鉴证
C.民警王某于9月2日将涉案管制刀具扣押,9月4日将扣押的管制刀具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人员
D.10月2日,群众举报陈某有赌博行为。民警小赵调查时发现陈某于同年3月有赌博行为,之后没有再参加赌博。于是小赵报经派出所长批准,予以结案
交通警察大队办案民警对黄某就该起交通事故依法进行询问,黄某通过辨认事故现场照片,承认事故现场坠落的香樟树枝是从他驾驶的车辆上掉落的。依据现场查勘、车辆检验和当事人的认证,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以及两车符合标准进行认定,出具了事故证明,但并没有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事后,死者家属起诉黄某和保险公司,要求黄某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承担连带责任。
请问,本案谁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如何抗辩。
保险人反言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年5月,某加油站将新购置的一辆东风牌油罐车和其他两辆解放牌油罐车同A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3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其中,东风油罐车的险种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上座位、车上货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附加险。3份合同共计应付保费16600.2元。在签订合同前,加油站有其他两辆车在A保险公司投了保并发生过事故,本来加油站应从A保险公司领取赔款11803.5元,加油站便与A保险公司约定将该笔赔款直接转为加油站的应付保费,剩余4796.7元于8月31日前交清,A保险公司向加油站开具了保费发票。8月28日,加油站投保的东风牌油罐车前往外地拉油途中发生车祸,车上司乘人员一名死亡,一名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A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了查勘,确认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将受损车辆拖回保险公司车辆鉴定中心进行了初步鉴定,认为该事故未达到报废标准,决定给予修复。加油站对A保险公司的赔款方式和数目不满意,遂将A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全额赔偿。在案件受理过程中,A保险公司又提出,经进一步核实,本案应当按拒赔处理并向加油站送达了拒赔通知书。
保险人反言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年5月,某加油站将新购置的一辆东风牌油罐车和其他两辆解放牌油罐车同A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3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其中,东风油罐车的险种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上座位、车上货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附加险。3份合同共计应付保费16600.2元。在签订合同前,加油站有其他两辆车在A保险公司投了保并发生过事故,本来加油站应从A保险公司领取赔款11803.5元,加油站便与A保险公司约定将该笔赔款直接转为加油站的应付保费,剩余4796.7元于8月31日前交清,A保险公司向加油站开具了保费发票。8月28日,加油站投保的东风牌油罐车前往外地拉油途中发生车祸,车上司乘人员一名死亡,一名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A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了查勘,确认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将受损车辆拖回保险公司车辆鉴定中心进行了初步鉴定,认为该事故未达到报废标准,决定给予修复。加油站对A保险公司的赔款方式和数目不满意,遂将A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全额赔偿。在案件受理过程中,A保险公司又提出,经进一步核实,本案应当按拒赔处理并向加油站送达了拒赔通知书。
保险人反言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年5月,某加油站将新购置的一辆东风牌油罐车和其他两辆解放牌油罐车同A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3份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其中,东风油罐车的险种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以及车上座位、车上货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附加险。3份合同共计应付保费16600.2元。在签订合同前,加油站有其他两辆车在A保险公司投了保并发生过事故,本来加油站应从A保险公司领取赔款11803.5元,加油站便与A保险公司约定将该笔赔款直接转为加油站的应付保费,剩余4796.7元于8月31日前交清,A保险公司向加油站开具了保费发票。8月28日,加油站投保的东风牌油罐车前往外地拉油途中发生车祸,车上司乘人员一名死亡,一名受伤,车辆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A保险公司到事故现场进行了查勘,确认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并将受损车辆拖回保险公司车辆鉴定中心进行了初步鉴定,认为该事故未达到报废标准,决定给予修复。加油站对A保险公司的赔款方式和数目不满意,遂将A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全额赔偿。在案件受理过程中,A保险公司又提出,经进一步核实,本案应当按拒赔处理并向加油站送达了拒赔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