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于2015年1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2014年8月20日的优
A.2024年8月20日
B.2025年1月18日
C.2025年3月18日
D.2025年5月19日
A.2024年8月20日
B.2025年1月18日
C.2025年3月18日
D.2025年5月19日
A.1999年,获“两弹一星”功勋奖章
B.2015年,荣获2014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
C.2015年4月,于敏获颁“影响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
D.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于敏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国防科技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推动者”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必须与我某进出口公司签约
C.视为撤销
D.在我某进出口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撤回
要求〔请列示计算过程):
(1)分别计算专门借款2014年度的应付利息,以及其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2)计算2015年度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3)计算仓库的建造总成本;
(4)编制2014年末预提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5)编制2015年6月末预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A.2024年3月18日
B.2024年8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A.法治化
B.人治化
C.法制化
D.一体化
A.国家最高科技奖
B.国家自然科学奖
C.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D.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